交通肇事時犯罪中止怎么處理

導讀:
構成交通肇事罪應當滿足下列四個要件1主體。第七條單位主管人員、機動車輛所有人或者機動車輛承包人指使、強令他人違章駕駛造成重大交通事故具有本解釋第二條規定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處罰。是指犯罪分子在著手實行犯罪之前主動放棄犯罪意圖停止著手實施犯罪或者在著手實施犯罪之后犯罪結果發生之前主動放棄繼續犯罪中止犯罪行為。
構成交通肇事罪應當滿足下列四個要件1主體。第七條單位主管人員、機動車輛所有人或者機動車輛承包人指使、強令他人違章駕駛造成重大交通事故具有本解釋第二條規定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處罰。是指犯罪分子在著手實行犯罪之前主動放棄犯罪意圖停止著手實施犯罪或者在著手實施犯罪之后犯罪結果發生之前主動放棄繼續犯罪中止犯罪行為。關于交通肇事時犯罪中止怎么處理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刑事辯護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交通肇事罪是指違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規發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依法被追究刑事責任的犯罪行為。
構成交通肇事罪應當滿足下列四個要件
1主體。主體包括車輛駕駛人、行人、乘車人以及在道路上進行與交通有關活動的人員。因此只要年滿16歲的具有刑事責任能力從事交通運輸的人員或其他人員都可以成為本罪的主體。
2客體??腕w是公共交通安全即不特定的或者多數人的生命、健康、重大公私財產以及公共生產、生活的安全。
3主觀方面。犯罪嫌疑人的主觀方面是出于過失這里所講的過失是指交通違法行為的后果的過失而不是交通違法行為的過失。在本罪中犯罪嫌疑人對交通違法行為都是故意的也就是說行為人應當預見自己的交通違法行為可能導致重大交通事故但是由于疏忽大意或輕信能夠避免從而最終導致危害后果的發生。
4客觀方面??陀^方面表現為違反道路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公私財產遭受到重大損失的行為。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關于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2000年11月10日第2、5、6、7、8條
第二條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傷三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的
三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無能力賠償數額在三十萬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傷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處罰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駕駛機動車輛的
二無駕駛資格駕駛機動車輛的
三明知是安全裝置不全或者安全機件失靈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四明知是無牌證或者已報廢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五嚴重超載駕駛的
六為逃避法律追究逃離事故現場的。
第五條因逃逸致人死亡,是指行為人在交通肇事后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
交通肇事后單位主管人員、機動車輛所有人、承包人或者乘車人指使肇事人逃逸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以交通肇事罪的共犯論處。
第六條行為人在交通肇事后為逃避法律追究將被害人帶離事故現場后隱藏或者遺棄致使被害人無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嚴重殘疾的應當分別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二款的規定以故意殺人罪或者故意傷害罪定罪處罰。
第七條單位主管人員、機動車輛所有人或者機動車輛承包人指使、強令他人違章駕駛造成重大交通事故具有本解釋第二條規定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處罰。
第八條在實行公共交通管理的范圍內發生重大交通事故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和本解釋的有關規定辦理。
在公共交通管理的范圍外駕駛機動車輛或者使用其他交通工具致人傷亡或者致使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遭受重大損失構成犯罪的分別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條、第一百三十五條、第二百三十三條等規定定罪處罰。
1、必須在犯罪過程中停止犯罪。即在犯罪預備或者著手實行犯罪過程中也就是在犯罪未完成之前停止犯罪。如果犯罪已經得逞則不存在犯罪中止的問題。
2、必須是犯罪分子自動放棄犯罪或者自動有效地防止犯罪結果的發生。這里包括兩種情況
1自動放棄犯罪。是指犯罪分子在著手實行犯罪之前主動放棄犯罪意圖停止著手實施犯罪或者在著手實施犯罪之后犯罪結果發生之前主動放棄繼續犯罪中止犯罪行為。放棄犯罪是出于行為人的自由意志而非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被迫停止犯罪這是犯罪中止與犯罪未遂的根本區別。如果是出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或者不敢把犯罪進行下去被迫把犯罪停止下來則不能視為犯罪中止。
2自動有效地防止犯罪結果的發生。是指犯罪人在已經著手實行犯罪后犯罪結果發生之前主動放棄繼續犯罪并主動采取措施防止了犯罪結果的發生。
刑法第24條第2款規定對于中止犯沒有造成損害的應當免除處罰造成損害的應當減輕處罰。根據本款規定對中止犯的處罰是一沒有造成損害的中止犯應當免除處罰二對已經造成損害的中止犯應當減輕處罰。
因此交通肇事時犯罪中止處理時應當根據其具體情節來定造成損害的應當減輕處罰沒有造成損害的應當免除處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