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正犯量刑標準

導讀:
③在主犯是連續犯的情況下從犯只能比照與主犯共同參與作案的犯罪事實及主犯對比應處的刑罰來進行處罰。例如主犯與從犯共同盜竊之后主犯又單獨連續實施了多次盜竊的從犯應比照的是主犯與其實施共同盜竊應受的刑罰。對共同犯罪中的脅從犯的認定及量刑參照此意見。2、簡單共同犯罪簡稱共同正犯共同實行犯指二人以上共同直接實行刑法分則規定的某一具體規定犯罪的構成要件的行為。
1、主犯的量刑
根據犯罪行為所具有的事實情況應當歸屬的法定刑幅度依照刑責相一致的原則確定主犯的刑種或刑期不應從重處罰。
2、從犯的量刑
1從犯應當比照主犯從輕、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刑法第二十七條第二款
①從犯比照主犯從輕、減輕處罰是就刑事責任而言而不是比照主犯的宣告刑從輕、減輕處罰。如果主犯有其他從輕、減輕的量刑情節存在其宣告刑可能與從犯一樣甚至更輕。
②從犯比照主犯從輕、減輕處罰只能就共同所犯之罪而言共同犯罪以外的罪的處罰不能成為比照的對象。如果主犯犯有數罪從犯犯一罪從犯只能比照與主犯共犯的一罪處罰。
③在主犯是連續犯的情況下從犯只能比照與主犯共同參與作案的犯罪事實及主犯對比應處的刑罰來進行處罰。主犯單獨作案的犯罪事實及應處的刑罰應被排除在比照的范圍之外。例如主犯與從犯共同盜竊之后主犯又單獨連續實施了多次盜竊的從犯應比照的是主犯與其實施共同盜竊應受的刑罰。
2對從犯是從輕、減輕處罰還是免除處罰應主要考慮以下因素
①所犯罪行的性質。看從犯所參與的犯罪是法定刑較高的重罪還是法定刑較輕的輕罪。如果從犯所參與的是重罪如參與入戶搶劫主犯判處了十年以上徒刑從犯就不能免除處罰而只能比照主犯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如果從犯參與的是輕罪如參與銷贓最高刑為三年徒刑對從犯可以免除處罰。
②所起作用的大小。如盜竊罪的從犯只提供了作案工具沒有到現場沒有分贓或分贓很少可比照主犯減輕處罰對參與犯罪的性質不很嚴重的甚至可以免除處罰。對已參與作案并分得部分贓物的則從輕處罰。
3、一案有多個主犯或者多個從犯的主犯或從犯之間的量刑應當按所起作用大小、主觀惡性深淺區別對待。如對所起作用大、主觀惡性深的主犯量刑應該重對所起作用小、主觀惡性淺的主犯則應輕一些。對從犯-亦然。
4、此量刑意見只就主、從犯所參與實施的犯罪和其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而言并未考慮其他法定或者酌定的量刑情節。對共同犯罪中的脅從犯的認定及量刑參照此意見。
1、職務侵占罪的主體要件。
本罪主體為特殊主體包括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人員。
1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責任公司的董事、監事這些董事、監事必須不具有國家工作人員身份他們是公司的實際領導者具有一定的職權當然可以成為本罪的主體。
2上述公司的人員是指除公司董事、監事之外的經理、部門負責人和其他一般職員和工人。這些經理、部門負責人以及職員也必須不具有國家工作人員身份他們或有特定的職權或因從事一定的工作可以利用職權或工作之便侵占公司的財物而成為本罪的主體。
3上述公司以外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人員是指集體性質企業、私營企業、外商獨資企業的職工國有企業、公司、中外合資、中外合作企業等中不具有國家工作人員身份的所有職工。綜上凡具有國家工作人員身份的人員利用職務或者工作上的便利侵占本單位的財物的。
2、職務侵占罪的主觀要件。
本罪在主觀方面是直接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公司、企業或其他單位財物的目的。即行為人妄圖在經濟上取得對本單位財物的占有、收益、處分的權利。至于是否已經取得或行使了這些權利并不影響犯罪的構成。
3、職務侵占罪的客體要件。
本罪的犯罪客體是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財產所有權。
1、這是根據共同犯罪人之間是否有分工所劃分的共同犯罪形式。
2、簡單共同犯罪簡稱共同正犯共同實行犯指二人以上共同直接實行刑法分則規定的某一具體規定犯罪的構成要件的行為。也即在簡單共同犯罪中只有實行犯而沒有組織犯和幫助犯。例如甲、乙各向丙刺一刀將丙殺死。
3、復雜共同犯罪簡稱復雜共犯指各共同犯罪人之間存在著犯罪分工的共同犯罪這種分工具體表現為組織犯對整個犯罪活動予以組織策劃、指揮領導教唆犯使他人產生犯罪意圖并不實施犯罪實行行為實行犯直接實施具體犯罪構成要件的行為幫助犯對犯罪的實施、完成和保持犯罪后的不法狀態提供物質和精神上的幫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