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西充最大惡勢力團伙犯罪案宣判

導讀:
12月27日四川省西充縣人民法院對該縣最大的惡勢力團伙犯罪案件作出一審判決分別以強奸罪、敲詐勒索罪、尋釁滋事罪等判處何晏平、斯和波等9名被告人免予刑事處罰至20年有期徒刑不等的刑罰,12月27日四川省西充縣人民法院對該縣最大的惡勢力團伙犯罪案件作出一審判決分別以強奸罪、敲詐勒索罪、尋釁滋事罪等判處何晏平、斯和波等9名被告人免予刑事處罰至20年有期徒刑不等的刑罰,檢察院機關起訴指控以被告人何晏平為首以被告人斯和波、何東風為骨干分子以喻良文、趙永康、王正軍、楊東武、何飛、斯永茂為成員的惡勢力犯罪集團稱霸一方為非作惡欺壓群眾嚴重破壞社會秩序分別犯有強奸罪、敲詐勒索罪、故意傷害罪、尋釁滋事罪、賭博罪、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罪。
12月27日四川省西充縣人民法院對該縣最大的惡勢力團伙犯罪案件作出一審判決分別以強奸罪、敲詐勒索罪、尋釁滋事罪等判處何晏平、斯和波等9名被告人免予刑事處罰至20年有期徒刑不等的刑罰。團伙另一骨干分子何東風犯強奸罪判處有期徒刑11年犯尋釁滋事罪判處有期徒刑4年零6個月犯敲詐勒索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犯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決定執行有期徒刑17年剝奪政治權利3年。關于四川省西充最大惡勢力團伙犯罪案宣判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刑事辯護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12月27日四川省西充縣人民法院對該縣最大的惡勢力團伙犯罪案件作出一審判決分別以強奸罪、敲詐勒索罪、尋釁滋事罪等判處何晏平、斯和波等9名被告人免予刑事處罰至20年有期徒刑不等的刑罰。
檢察院機關起訴指控以被告人何晏平為首以被告人斯和波、何東風為骨干分子以喻良文、趙永康、王正軍、楊東武、何飛、斯永茂為成員的惡勢力犯罪集團稱霸一方為非作惡欺壓群眾嚴重破壞社會秩序分別犯有強奸罪、敲詐勒索罪、故意傷害罪、尋釁滋事罪、賭博罪、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罪。
西充法院審理查明2004年3月被告人何晏平、斯和波、何東風到西充縣晉城鎮金口岸娛樂城玩耍斯和波、何東風將服務員李某強行拖出不顧李某的反抗對李某進行了輪奸。
2004年1月30日被告人何晏平將自己經營的客車的股份轉讓給李某某李某某又將車轉讓給馮某、李某被告人何晏平、斯和波、何東風、喻良文以威脅方式敲詐馮某、李某現金8000元。
2005年3月26日上午10時許的士司機蒲某與張某所騎的摩托車因碰撞發生糾紛被告人何晏平不準蒲某報警伙同斯和波、何東風、喻良文等敲詐蒲某現金1900元。
2003年6月26日的士駕駛員王某駕車時不慎碰撞了何晏平等人乘坐的汽車在保險公司將該車的碰撞損失定為400元后何晏平等人強行要求王某賠償了4300元。
2005年3月28日凌晨受害人陳某、李某在西充縣晉城鎮原家家樂超市側邊的巷子里解小便被告人斯和波、喻良文、趙永康、王正軍等上前圍住陳某拳打腳踢其間被告人喻良文持匕首刺中陳某腹部致陳重傷。
此次宣判的9名被告人中首要分子何晏平犯尋釁滋事罪被判處有期徒刑5年犯敲詐勒索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犯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決定執行有期徒刑8年。團伙骨干分子斯和波犯強奸罪判處有期徒刑11年犯尋釁滋事罪判處有期徒刑5年犯敲詐勒索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犯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決定執行有期徒刑20年剝奪政治權利3年。團伙另一骨干分子何東風犯強奸罪判處有期徒刑11年犯尋釁滋事罪判處有期徒刑4年零6個月犯敲詐勒索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犯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決定執行有期徒刑17年剝奪政治權利3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