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集團的種類與處罰是怎樣的

導讀:
確立這一原則是因為首要分子是犯罪集團中出謀劃策計劃安排犯罪指揮其他集團成員實施犯罪活動的人因此集團所犯的全部罪行都在首要分子的主觀犯罪故意之中也都是在他的組織、領導、指揮之下實施的理應對集團所犯的全部罪行承擔刑事責任,犯罪集團的組織固定性、穩定性主要表現為集團內部成員固定有明顯的首要分子即所謂首領、頭兒犯罪集團在首要分子的組織、領導下形成統一的組織形式與紀律進而實施各種較為嚴重的犯罪活動,常見的實際情況是犯罪集團實施的犯罪次數相對較少而黑社會組織實施犯罪的次數明顯地要多。
三人以上組成犯罪集團的目的是為了共同實施犯罪。在這一點上犯罪集團與黑社會組織以及犯罪團伙并無明顯的區別。當然小型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往往既是犯罪活動的領導者、組織者也是犯罪活動的直接參入者。常見的實際情況是犯罪集團實施的犯罪次數相對較少而黑社會組織實施犯罪的次數明顯地要多。一些犯罪集團會表現為專業化的特征但是遠沒有專業化的黑社會組織突出。關于犯罪集團的種類與處罰是怎樣的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刑事辯護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犯罪集團主要有反革命集團、走私集團、拐賣人口集團、搶劫集團、盜竊集團、詐騙集團、貪污集團、販毒集團等。由于犯罪集團較之單個人犯罪或其他共同犯罪具有更大的社會危害性因此處刑也較重。在中國對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除刑法分則明文規定了較重的法定刑以外都應從重處罰對其他主犯也應從重處罰對從犯比照主犯從輕、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對脅從犯則根據其犯罪情況比照從犯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
1、犯罪集團由三人或者三人以上組成。三人以上組成犯罪集團的目的是為了共同實施犯罪。在這一點上犯罪集團與黑社會組織以及犯罪團伙并無明顯的區別。實踐中的實際情況是犯罪集團的人數常常比犯罪團伙多而又比黑社會組織少一些。當然也有一些小型的犯罪集團人數比犯罪團伙少得多而一些較大規模的犯罪團伙人數比較多。
2、犯罪組織比較固定。犯罪集團具有組織固定的特征這是與犯罪團伙相區別的重要特征犯罪團伙的組織成員不固定團伙成員經常迅速地發生變化雖然有一兩個或者幾個核心成員但是沒有明顯的首要分子。犯罪集團的組織固定性、穩定性主要表現為集團內部成員固定有明顯的首要分子即所謂首領、頭兒犯罪集團在首要分子的組織、領導下形成統一的組織形式與紀律進而實施各種較為嚴重的犯罪活動。在這一點上犯罪集團與犯罪團伙、黑社會組織形成明顯的區別。犯罪團伙內部一般沒有明顯的紀律性而黑社會組織表現出更強的紀律性組織結構更為穩定首要分子常常構成對組織成員的相當強的人身控制一般成員形成對于黑社會組織首要分子、骨干分子的依附關系。
3、犯罪集團有預謀、有計劃地實施犯罪活動。無論是團伙犯罪、集團犯罪還是黑社會組織犯罪均是共同犯罪。團伙犯罪是一般共同犯罪的一部分一般沒有領導與被領導關系只有少數團伙犯罪存在一種不穩定、不固定的領導與被領導關系。集團犯罪是在首要分子的組織、領導下在一個相對較長的時期內統一地實施各種各樣的有組織的犯罪活動。當然小型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往往既是犯罪活動的領導者、組織者也是犯罪活動的直接參入者。常見的實際情況是犯罪集團實施的犯罪次數相對較少而黑社會組織實施犯罪的次數明顯地要多。一些犯罪集團會表現為專業化的特征但是遠沒有專業化的黑社會組織突出。
根據刑法的規定對組織、領導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團所犯的全部罪行處罰即首要分子要對他所組織、領導的犯罪集團進行犯罪活動的全部罪行承擔刑事責任。確立這一原則是因為首要分子是犯罪集團中出謀劃策計劃安排犯罪指揮其他集團成員實施犯罪活動的人因此集團所犯的全部罪行都在首要分子的主觀犯罪故意之中也都是在他的組織、領導、指揮之下實施的理應對集團所犯的全部罪行承擔刑事責任。但是如果犯罪集團中某個或某些成員超出在該犯罪集團預謀實施的犯罪以外獨立實施了其他犯罪行為對這一行為首要分子不承擔刑事責任由實施該犯罪行為的成員個人負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