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入獄離婚手續如何辦理

導讀:
一民法典中入獄離婚手續如何辦理如果一方在服刑無法通過協議離婚另一方只能起訴至法院走訴訟離婚的流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訴訟離婚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2被告自收到人民法院送達的起訴書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內作出書面答辯。被告在十五日內不提出答辯人民法院照常審理案件并作出判決。那么民法典中入獄離婚手續如何辦理。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如果一方在服刑無法通過協議離婚另一方只能起訴至法院走訴訟離婚的流程。根據規定服刑人員配偶之離婚請求通常能得到法院的支持。法院在判定夫妻感情是否確已破裂時需要綜合考慮婚姻基礎婚后感情婚姻現狀及有無和好可能等多方面因素。對服刑人員提起的民事訴訟由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民訴法第23條第1款第4項)離婚糾紛屬于比較普通的民事案件當然應當遵照此規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訴訟離婚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起訴階段
起訴階段的程序
1原告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書副本及相關的證據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進行審查
3經審查起訴符合法律規定要求作出受理決定并立案反之則退回原告文件及材料并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
(二)答辯階段
1人民法院決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原告的起訴書副本送達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書面答辯。
2被告自收到人民法院送達的起訴書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內作出書面答辯。被告在十五日內不提出答辯人民法院照常審理案件并作出判決。如果被告確因非個人意志的原因在十五日內不能作出答辯可以據實向人民法院申請請求延期人民法院院長可以作出延期的決定。
(三)開庭審理階段
開庭審理階段進入離婚訴訟的實質性階段主要是審查證據查明案情分清是非確認當事人的權利義務。它包括以下幾個程序
1法庭調查
2法庭辯論
3法官主持調解
4調解無效進行判決。
離婚訴訟結束但如果不服法庭判決(調解)可以在收到判決書(調解書)之日起十五日(十日)內向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逾期不提起上訴判決(調解)書生效。對生效的離婚判決(調解)不服的按民事訴訟法的規定當事人不能申請再審只能就有關的財產分割和子女撫育問題申請再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