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離婚手續是否要在結婚當地辦理

導讀:
一民法典中離婚手續是否要在結婚當地辦理民法典對離婚手續是否要在結婚當地辦理沒有規定而婚姻登記條例規定夫妻離婚可以到結婚登記的婚姻登記機關也可以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中國公民同外國人在中國內地自愿離婚的內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華僑在中國內地自愿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內地居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雙方離婚后其夫妻關系解除部分立刻發生法律效力任何一方不得反悔。未成年子女撫養問題主要涉及撫養權和撫養費。那么民法典中離婚手續是否要在結婚當地辦理。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民法典對離婚手續是否要在結婚當地辦理沒有規定而婚姻登記條例規定夫妻離婚可以到結婚登記的婚姻登記機關也可以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
婚姻登記條例
第十條內地居民自愿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中國公民同外國人在中國內地自愿離婚的內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華僑在中國內地自愿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內地居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已簽訂的離婚協議能否反悔需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
1領取離婚證前離婚協議未生效隨時可以反悔。
2領取離婚證以后能不能反悔得分以下三種情形加以分析
(1)離婚本身不能反悔。
雙方離婚后其夫妻關系解除部分立刻發生法律效力任何一方不得反悔。如要復婚必須雙方自愿并重新辦理結婚登記。
(2)未成年子女撫養問題可以反悔。
未成年子女撫養問題主要涉及撫養權和撫養費。如果依原協議履行嚴重不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長或撫養費明顯偏低另一方隨時有權要求變更撫養權或增加撫養費。
(3)財產分割協議原則上不能反悔但也有例外。
實踐中有的人為了達到迅速離婚的目的將大部分或者全部夫妻共同財產均答應給予對方而一旦達到離婚目的反過來又以顯失公平等為由起訴。法律顯然不能支持這種不誠信的行為。
①離婚協議關于財產分割的條款對男女雙方都具有法律約束力雙方都應當認真履行
②對離婚協議中關于財產分割的條款如有變更或撤銷的意見雙方不能重新達成合意時必須向法院提起訴訟且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訴訟必須在協議簽訂后的一年內提起超過一年的法院不予受理
③提起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一方必須舉證證明訂立財產分割協議時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否則會遭到法院的駁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