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有共同債務起訴離婚怎么辦

導讀:
一夫妻有共同債務起訴離婚怎么辦1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債務以共同財產償還如該項財產不足清償時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條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于夫妻共同債務。2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從事非法經營活動造成虧損所引起的債務如果該非法經營活動由夫妻雙方共同參與經營或雖由夫妻一方進行但另一方明知其配偶從事非法活動而不表示反對也作為夫妻共同債務認定。那么夫妻有共同債務起訴離婚怎么辦。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1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債務以共同財產償還如該項財產不足清償時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2男女一方婚前或單獨所負債務由本人償還。離婚時如一方生活困難另一方應給予適當的經濟幫助。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由人民法院判決。但是當事人的離婚協議或者人民法院生效的法律文書中對財產分割問題及債權債務的負擔問題作出的處理對原夫妻雙方有約束力但不能以此來對抗其他債權人的權利主張。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條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于夫妻共同債務。
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于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于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夫妻共同債務是指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雙方或者其中一方為夫妻共同生活對第三人所負的債務。
夫妻債務既包括生活性債務又包括經營性債務。
(一)生活性債務是指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雙方或一方因共同生活的需要而引起的債務包括撫養子女贍養老人醫療疾病建造房屋購置家用物品等引起的債務。在夫妻雙方分居期間缺乏勞動能力或者缺少經濟來源的一方為了維持分居期間個人生活的必需而引起的債務雖為一人單獨所負也應作為夫妻共同生活債務認定和處理。
(二)經營性債務是指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或雙方出于共同生活的目的從事經營活動所負的債務。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一方從事個體經營或者承包經營的其收入為夫妻共有財產債務也應以夫妻共有財產清償。在審判實踐中對于夫妻關系存續期間一方或雙方從事經營活動所引起的債務應根據經營活動的合法性及案件的實際情況加以區別對待
1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從事合法經營活動造成虧損所引起的債務不管是夫妻的一方經營還是夫妻雙方共同經營應認為是夫妻共同債務。
2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從事非法經營活動造成虧損所引起的債務如果該非法經營活動由夫妻雙方共同參與經營或雖由夫妻一方進行但另一方明知其配偶從事非法活動而不表示反對也作為夫妻共同債務認定。
3夫妻關系存續期間一方從事非法經營活動造成虧損所引起的債務如果配偶另一方并不明知或雖事先知道但已表示反對的則此類債務應作為非法經營一方的個人債務來認定和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