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兩地分居怎么起訴離婚

導讀:
適用特別規定的情形是對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居住的人對宣告下落不明或失蹤的人對被勞動教養的人和對被監禁的人提起離婚訴訟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原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適用特別規定的情形是對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居住的人對宣告下落不明或失蹤的人對被勞動教養的人和對被監禁的人提起離婚訴訟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原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夫妻兩地分居怎么起訴離婚根據民事訴訟原告就被告原則須到被告的戶籍所在地法院起訴離婚。適用特別規定的情形是對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居住的人對宣告下落不明或失蹤的人對被勞動教養的人和對被監禁的人提起離婚訴訟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原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夫妻雙方離開住所地一年的離婚由被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沒有經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訴時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六)中國公民一方居住在國外一方居住在國內的離婚案件國內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都有權管轄。關于夫妻兩地分居怎么起訴離婚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夫妻兩地分居怎么起訴離婚
根據民事訴訟原告就被告原則須到被告的戶籍所在地法院起訴離婚。
離婚適用一般地域管轄即應該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適用特別規定的情形是對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居住的人對宣告下落不明或失蹤的人對被勞動教養的人和對被監禁的人提起離婚訴訟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原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一)對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居住的人對宣告下落不明或失蹤的人對被勞動教養的人和對被監禁的人提起離婚訴訟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原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二)軍人離婚案件的管轄
1非軍人對軍人提起離婚訴訟軍人方為非文職軍人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2雙方都是軍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被告所在團級以上單位駐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三)夫妻一方離開住所地一年的離婚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夫妻雙方離開住所地一年的離婚由被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沒有經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訴時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四)在國內結婚并定居國外的華僑如定居國法院以離婚訴訟須由婚姻締結地法院管轄為由不受理婚姻締結地或一方在國內的最后居住地人民院管轄。
(五)在國外結婚并定居國外的華僑如定居國法院以離婚訴訟須由國籍所屬國法院管轄不予受理應由一方原住所地或在國內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六)中國公民一方居住在國外一方居住在國內的離婚案件國內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都有權管轄。
國外一方向居住國法院起訴國內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訴受訴人民法院有權管轄。
(七)中國公民雙方在國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訴的離婚案件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八)國內中級人民法院裁定對外國法院離婚判決不予承認的當事人可到國內原戶籍所在地或婚姻締結地中級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