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離婚會存在哪些事項

導讀:
法庭經過審理認為張先生與李女士在離婚時雖已在離婚協議當中寫明房子歸雙方的兒子所有但是雙方均未履行房屋交付和過戶手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條的規定法院支持了張先生的部分訴訟請求撤銷了其中一套房屋的贈予,法庭經過審理認為張先生與李女士在離婚時雖已在離婚協議當中寫明房子歸雙方的兒子所有但是雙方均未履行房屋交付和過戶手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條的規定法院支持了張先生的部分訴訟請求撤銷了其中一套房屋的贈予。
夫妻財產給子女需謹慎張先生和李女士婚后共同購買了二套房屋生育一子如今19歲。法庭經過審理認為張先生與李女士在離婚時雖已在離婚協議當中寫明房子歸雙方的兒子所有但是雙方均未履行房屋交付和過戶手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條的規定法院支持了張先生的部分訴訟請求撤銷了其中一套房屋的贈予。在離婚時李女士本來是想要為兒子多爭取一些利益但是這個離婚協議打破了她當初的夢想。探望子女應細化夫妻雙方離婚后子女往往歸于一方撫養而另一方則履行給付撫養費的義務并且享有探望子女的權利。關于夫妻離婚會存在哪些事項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夫妻財產給子女需謹慎
張先生和李女士婚后共同購買了二套房屋生育一子如今19歲。2007年5月雙方感情破裂于是達成了協議離婚但是雙方對于這兩套房產歸誰所有產生了分歧經過協商決定房子歸兒子所有并且在離婚協議上寫明位于某處的房產兩套歸兒子某某所有雙方憑借此離婚協議到民政機關辦理了離婚手續。
要說這房子歸到兒子名下作父母的應當是心甘情愿無可厚非的但是因為張先生的再婚新的問題又發生了。這結婚就得有房子住女方一經了解才知道張先生的房子已經歸兒子小張所有了她是越想越不服氣攛掇著張先生拿著當初和李女士的離婚協議咨詢了律師最后張先生一紙訴狀將兒子小張告上了法庭請求撤銷其將房屋贈予給兒子的行為。法庭經過審理認為張先生與李女士在離婚時雖已在離婚協議當中寫明房子歸雙方的兒子所有但是雙方均未履行房屋交付和過戶手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條的規定法院支持了張先生的部分訴訟請求撤銷了其中一套房屋的贈予。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條的是這樣規定的“贈與人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與。具有救災扶貧等社會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或者經過公證的贈與合不適用前款規定”。
在離婚時李女士本來是想要為兒子多爭取一些利益但是這個離婚協議打破了她當初的夢想。如果說在起草協議時我們去做個公證公證后雙方及時辦理過戶手續可能會杜絕后續的糾紛發生。
探望子女應細化
夫妻雙方離婚后子女往往歸于一方撫養而另一方則履行給付撫養費的義務并且享有探望子女的權利。我們碰到過一些這樣的案件他們因為離婚夫妻反目即使婚姻關系已經解除雙方的抱怨和懲罰還在繼續他們往往將這種情緒無形的附加到了子女的身上常以各種理由阻止對方探望親近子女就連一些明星家庭不是也不例外嘛。
為了防范這種情況發生保證您能夠及時的探望自己的子女我建議您在離婚之時對于子女的探望時間探望地點每次探望期限最好能做細致的約定并且寫進離婚協議書當中防止對方的一些不當行為影響您實現探望子女的權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