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判定分居時間

導讀:
實踐中以下證據可以用來證明分居(一)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書面分居文書最好是用快件性質郵寄在備注欄里注明“分居”并且保留郵寄憑證從郵寄之日起到提起離婚期間屬于夫妻分居時間(二)雙方來往的書信電子郵件等能證明雙方感情不和分居的事實(三)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賃合同(四)雙方簽訂的夫妻分居書面協議一定是要書面的口頭協議必須對方承認(五)人證也可以比如雙方都認識的朋友或者親戚不過因為證人往往和為其作證的一方有利害關系及分居是夫妻“私事”所以單獨的證人證言難為法院采信要輔佐以其他的證據。
一怎樣判定分居時間(一)法律上的分居必須是感情不和導致分居夫妻分居的原因有很多可能是異地工作可能是長時間出差等等但是作為離婚理由的分居則必須是因感情不和導致分居。也就是說分居并不是被迫的而是夫妻自愿選擇的有意為之的。(三)不能累計計算法律中所說的“分居”的時間必須是持續不斷的即從雙方最后的同居狀態結束時起至一方起訴離婚時。在“時斷時續”和“分分和和”的情況下分居時間不應累計計算而是以最后一次分居的時間為起算點。二證明夫妻分居的證據有哪些夫妻在提起離婚訴訟時必須提出證據證明自己的主張否則法院就不會采納該主張。關于怎么判定分居時間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怎樣判定分居時間
(一)法律上的分居必須是感情不和導致分居
夫妻分居的原因有很多可能是異地工作可能是長時間出差等等但是作為離婚理由的分居則必須是因感情不和導致分居。也就是說分居并不是被迫的而是夫妻自愿選擇的有意為之的。
(二)最后一次同居的第二天起計算到提出離婚訴訟
夫妻因感情不和而分居一般依一方的提出或雙方協議(含默示行為)的時間而定如雙方意見不一致則由法院查明在無法查明的情況下一般以一方提出分居時間較短的作準為宜這樣有利于維護家庭的穩定性。
(三)不能累計計算
法律中所說的“分居”的時間必須是持續不斷的即從雙方最后的同居狀態結束時起至一方起訴離婚時。在“時斷時續”和“分分和和”的情況下分居時間不應累計計算而是以最后一次分居的時間為起算點。
二證明夫妻分居的證據有哪些
夫妻在提起離婚訴訟時必須提出證據證明自己的主張否則法院就不會采納該主張。在分居離婚案件中怎么證明分居是一個非常關鍵的問題。夫妻只有提出證據證明確實存在分居法院才會承認有分居事實。如果夫妻只是聲稱已經分居但卻拿不出任何證據來法院就不會認定分居事實的存在。實踐中以下證據可以用來證明分居
(一)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書面分居文書最好是用快件性質郵寄在備注欄里注明“分居”并且保留郵寄憑證從郵寄之日起到提起離婚期間屬于夫妻分居時間
(二)雙方來往的書信電子郵件等能證明雙方感情不和分居的事實
(三)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賃合同
(四)雙方簽訂的夫妻分居書面協議一定是要書面的口頭協議必須對方承認
(五)人證也可以比如雙方都認識的朋友或者親戚不過因為證人往往和為其作證的一方有利害關系及分居是夫妻“私事”所以單獨的證人證言難為法院采信要輔佐以其他的證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