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構成犯罪

導讀:
”盜竊罪侵犯的對象是公私財物這種公私財物的特征是(1)能夠被人們所控制和占有,不動產不能成為盜竊罪侵犯的對象盜賣不動產是非所有人處理所有權買賣關系無效屬于民事上的房地產糾紛不能按盜竊罪處理,不動產不能成為盜竊罪侵犯的對象盜賣不動產是非所有人處理所有權買賣關系無效屬于民事上的房地產糾紛不能按盜竊罪處理,隨著科學技術的發展無形物也能夠被人們所控制也就能夠成為盜竊罪侵犯的對象如電力煤氣大哥大碼號等,侵犯的對象是國家集體或個人的財物一般是指動產而言但不動產上之附著物可與不動產分離的例如田地上的農作物山上的樹木建筑物上之門窗等也可以成為本罪的對象。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盜竊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以下簡稱解釋的規定“盜竊違禁品按盜竊罪處理的不計數額根據情節輕重量刑。盜竊違禁品或犯罪分子不法占有的財物也構成盜竊罪。”這里所說的手表戒指牲畜魚等仍可成為盜竊罪侵犯的對象。不能被人們控制的陽光風力空氣電波磁力等就不能成為盜竊罪侵犯的對象。具有主觀價值及幾乎無價值的東西就不能成為我國盜竊罪侵犯的對象。不動產不能成為盜竊罪侵犯的對象盜賣不動產是非所有人處理所有權買賣關系無效屬于民事上的房地產糾紛不能按盜竊罪處理。占有無主物不構成犯罪。盜掘墓葬盜取財物數額較大以盜竊罪論處。關于如何構成犯罪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客體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公私財物的所有權。侵犯的對象是國家集體或個人的財物一般是指動產而言但不動產上之附著物可與不動產分離的例如田地上的農作物山上的樹木建筑物上之門窗等也可以成為本罪的對象。另外能源如電力煤氣也可成為本罪的對象。
盜竊罪侵犯的客體是公私財物的所有權。所有權包括占有使用收益處分等權能。這里的所有權一般指合法的所有權但有時也有例外情況。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盜竊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以下簡稱解釋的規定“盜竊違禁品按盜竊罪處理的不計數額根據情節輕重量刑。盜竊違禁品或犯罪分子不法占有的財物也構成盜竊罪。”
盜竊罪侵犯的對象是公私財物這種公私財物的特征是
(1)能夠被人們所控制和占有。能夠被人們所控制和占有的財物必須是依據五官的功能可以認識的有形的東西。控制和占有是事實上的支配。這種支配不僅僅是單純的物理的有形的支配。有時占有可以說是一種社會觀念必須考慮到物的性質物所處的時空等要按照社會上的一般觀念來決定某物有沒有被占有。有時即使在物理的或有形的支配達不到的場合從社會觀念上也可以認為是占有。例如在自己住宅的范圍內一時找不到的手表戒指仍沒有失去占有。如沒有回到主人住所和主人身邊習慣的牲畜即使離開了主人的住所仍屬主人占有。震災發生時為了暫時避難而搬出去放置在路邊的財物仍歸主人所有。放養在養殖場的魚和珍珠貝歸養殖人出有。這里所說的手表戒指牲畜魚等仍可成為盜竊罪侵犯的對象。隨著科學技術的發展無形物也能夠被人們所控制也就能夠成為盜竊罪侵犯的對象如電力煤氣大哥大碼號等。不能被人們控制的陽光風力空氣電波磁力等就不能成為盜竊罪侵犯的對象。
(2)具有一定的經濟價值這種經濟價值是客觀的可以用貨幣來衡量的如有價證券等。具有主觀價值(如有紀念意義的信件)及幾乎無價值的東西就不能成為我國盜竊罪侵犯的對象。盜竊行為人如果將這些無價值的財物偷出去后通過出售或交換獲得了有價值的財物(相當于銷贓數額)且數額較大則應定盜竊罪。
(3)能夠被移動。所有的動產和不動產上的附著物都可能成為盜竊罪侵犯的對象。如開采出來的石頭從自然狀態下運回的放在一定范圍內的砂子放在鹽廠的海水地上的樹等。不動產不能成為盜竊罪侵犯的對象盜賣不動產是非所有人處理所有權買賣關系無效屬于民事上的房地產糾紛不能按盜竊罪處理。(一)客體要件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公私財物的所有權。侵犯的對象是國家集體或個人的財物一般是指動產而言但不動產上之附著物可與不動產分離的例如田地上的農作物山上的樹木建筑物上之門窗等也可以成為本罪的對象。另外能源如電力煤氣也可成為本
(4)他人的財物。盜竊犯不可能盜竊自己的財物他所盜竊的對象是“他人的財物”。雖然是自己的財物但由他人合法占有或使用亦視為“他人的財物”。如寄售托運租借的物品。但有時也有這種情況由自己合法所有使用處分的財物也應視為“他人的財物”。如在主人的店里出售物品的雇員在現實中監視控制出售的物品倉庫管理員領取的庫存品旅客借用旅館的電視等。遺忘物是遺忘人丟失但知其所在的財物大多處于遺忘人支配力所及的范圍內其所有權或占有權仍屬于遺忘人亦視為“他人的財物”遺失物是失主丟失而又不知其所在的財物。行為人拾得遺失物應按民法通則處理一般不構成犯罪無主物是被所有人拋棄的財物無人繼承的遺產等。占有無主物不構成犯罪。被人拋棄的財物歸先占者所有。占有無人繼承的遺產應退還給國家或集體。埋藏物隱藏物不是無主物。根據民法通則規定“所有人不明的埋藏物隱藏物歸國家所有。”盜掘墓葬盜取財物數額較大以盜竊罪論處。文物保護法規定“私自挖掘古文化遺址古墓葬的以盜竊論處。”
(5)一些特殊的財物盡管具備上述四個特征仍不能成為盜竊對象。如槍支彈藥正在使用的變壓器等。不同的財物或同一財物處于不同的位置狀態它所表現的社會關系不同作為犯罪對象時它所代表的犯罪客體也不同。如盜竊通訊線路上的電線構成破壞通訊設施罪盜竊倉庫中的電線則構成盜竊罪。因為前者的直接客體是通訊方面的公共安全而后者的直接客體是公私財物的所有權。盜竊槍支彈藥則構成盜竊槍支彈藥罪不構成盜竊罪。因為它侵犯的客體是公共安全。
(6)盜竊自己家里或近親屬的財物根據解釋一般可不按犯罪處理。對確有追究刑事責任必要的在處理時也應同在社會上作案有所區別。近親屬指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姐妹。盜竊近親屬的財物應包括盜竊分居生活的近親屬的財物盜竊自己家里的財物即包括共同生活的近親屬的財物也包括盜竊共同生活的其他非近親屬的財物。家庭成員勾結外人盜竊自己家里的或近親屬的財物屬于共同盜竊行為。構成盜竊罪的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這種情況對家庭成員也要與社會上其他同案犯區別對待。
(二)客觀要件
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行為人具有秘密竊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或者多次秘密竊取公私財物的行為。
所謂秘密竊取是指行為人采取自認為不為財物的所有者保管者或者經手者發覺的方法暗中將財物取走的行為。其具有以下特征(一)客體要件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公私財物的所有權。侵犯的對象是國家集體或個人的財物一般是指動產而言但不動產上之附著物可與不動產分離的例如田地上的農作物山上的樹木建筑物上之門窗等也可以成為本罪的對象。另外能源如電力煤氣也可成為本
(1)秘密竊取是指在取得財物的過程中沒有被發現是在暗中進行的。如果正在取財的過程中就被他人發現阻止而仍強行拿走的則不是秘密竊取構成犯罪應以搶奪罪或搶劫罪論處如果取財時沒有發覺但財物竊到手后即被發覺爾后公開攜帶財物逃跑的仍屬于秘密竊取要以盜竊論處如果施用騙術轉移被害人注意力然后在其不知不覺的情況下取走財物的仍構成秘密竊取如果事先乘人不備潛入某一場所在無人發現的過程中秘密取財的也為秘密竊取。
(2)秘密竊取是針對財物所有人保管人經手人而言的即為財物的所有人保管人經手人沒有發覺。在竊取財物的過程中只要財物的所有人保管人經手人沒有發覺即使被其他人發現的也應是本罪的秘密竊取。
(3)秘密竊取是指行為人自認為沒有被財物所有人保管人經手人發覺。如果在取財過程中事實上已為被害人發覺但被害人由于種種原因未加阻止行為人對此也不知道被發覺把財物取走的仍為秘密竊取。如果行為人已明知被他人發覺即使被害人未阻止而仍取走的行為帶有公然性這時就不再屬于秘密竊取構成犯罪的也而據其行為的性質以搶奪罪或搶劫罪論處至于其方式則多種多樣有的是采取撬鎖破門打洞跳窗冒充找人等人室盜竊有的是在公共場所割包掏兜順手牽羊進行盜竊等等。但不論其形式如何只要其本質上屬于秘密竊取就可構成本罪的盜竊行為。
秘密竊取的公私財物必須達到數額較大或者雖然沒有達到數額較大但實行了多次盜竊的才能認定為犯罪。如果沒有達到數額較大且盜竊次數亦沒有達到多次則不能構成本罪。數額較大一般是指實際竊取了數額較大的財物。行為人沒有實際取得財物即盜竊未遂一般情況下不應以犯罪處理。但如果以盜竊巨款珍費文物等貴重物品為目標潛人銀行博物館等盜竊未遂的仍應認為構成本罪未遂而追究其刑事責任。所謂數額較大根據解釋之規定是指個人盜竊公私財物價值人民幣5百元至2千元以上。所謂多次是指在一定時間內即1年內入戶盜竊或者在公共場所扒竊3次以上。
根據本條規定構成盜竊犯罪要以盜竊數額達到較大或者次數達到多次否則就不構成犯罪。但根據解釋第6條第1項的規定盜竊公私財物接近數額較大的起點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仍可以追究刑事責任(1)以破壞性手段盜竊造成公私財產損失的(2)盜竊殘疾人孤寡老人或者喪失勞動能力人的財物的(3)造成嚴重后果或者具有其他惡劣情節的。這實為擴大解釋應注意把握。(一)客體要件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公私財物的所有權。侵犯的對象是國家集體或個人的財物一般是指動產而言但不動產上之附著物可與不動產分離的例如田地上的農作物山上的樹木建筑物上之門窗等也可以成為本罪的對象。另外能源如電力煤氣也可成為本
(三)主體要件
本罪主體是一般主體凡達到刑事責任年齡(16周歲)且具備刑事責任能力的人均能構成。對主體的修改是對本罪修改的重要內容。依原刑法已滿l4歲不滿16歲的少年犯慣竊罪重大盜竊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本法取消了此規定。
(四)主觀要件
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直接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盜竊罪故意的內容包括
(1)行為人明確地意識到其盜竊行為的對象是他人所有或占有的財物。行為人只要依據一般的認識能力和社會常識推知該物為他人所有或占有即可。至于財物的所有人或占有人是誰并不要求行為人有明確具體的預見或認識。如放在宿舍外的自行車河中一群暫時無人看管的鴨子客車行李架上的行李等。如果行為人過失地將他人的財物誤認為是自己的財物取走在發現之后予以返還的由于缺少故意的內容和非法占有的意圖不成立盜竊罪
(2)對盜竊后果的預見。如進入銀行偷保險柜就意圖盜竊數額巨大或特別巨大的財物。進入博物館就意圖偷文物。這樣的犯意表明了盜竊犯意圖給社會造成危害的大小也就表明了其行為的社會危害性。根據主客觀相一致的原則解釋規定“盜竊未遂情節嚴重的如數額較大的財物或者國家珍貴文物等為盜竊目標的應當定罪處罰。”
非法占有不僅包括自己占有也包括為第三者或集體占有。對非法竊取并占為己有的財物隨后又將其毀棄贈予他人或者又被他人非法占有的系案犯對財物的處理問題改變不了其非法侵犯財產所有權的性質不影響盜竊罪的成立。如果對某種財物未經物主同意暫時挪用或借用無非法占有的目的用后準備歸還的不能構成盜竊罪。構成其他犯罪的可以將這一情況作為情節考慮。有一些偷汽車的案件即屬此種情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