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分居為撫養孩子方是否應該支付子女撫養費

導讀:
根據以上法律規定撫養未成年的子女是父母的法定職責和義務張某某與李某某在日常生活中存在矛盾而導致兩人分居生活張某某據此而不履行撫養兒子的法定義務其已侵犯了未成年子女的受撫養的合法權利在李某某的收入不足以維持楊青的正常生活時而張某某在有能力支付卻拒不支付的情況下已侵犯到了張某敏的生存權,”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第三條規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父母雙方或者一方拒不履行撫養子女義務未成年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請求支付撫養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意見一認為張某某與李某某雖未離婚但張某某作為張某敏的生父應當承擔撫養子女的義務應當支付子女撫養費,意見一認為張某某與李某某雖未離婚但張某某作為張某敏的生父應當承擔撫養子女的義務應當支付子女撫養費,無論父母雙方是否離婚撫養自己的未成年子女都是父母的法定義務且法律也并沒有規定離婚是主張子女撫養費的前置條件,無論父母雙方是否離婚撫養自己的未成年子女都是父母的法定義務且法律也并沒有規定離婚是主張子女撫養費的前置條件。
后雙方因吵架導致分居李某某到外租房居住張某敏與李某某共同生活。意見一認為張某某與李某某雖未離婚但張某某作為張某敏的生父應當承擔撫養子女的義務應當支付子女撫養費。無論父母雙方是否離婚撫養自己的未成年子女都是父母的法定義務且法律也并沒有規定離婚是主張子女撫養費的前置條件。關于夫妻分居為撫養孩子方是否應該支付子女撫養費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案情介紹
2012年8月25日張某某與李某某登記結婚2013年7月生育兒子張某敏。后雙方因吵架導致分居李某某到外租房居住張某敏與李某某共同生活。因李某某收入微薄無法維持其與兒子生活故李某某多次向張某某索要兒子的撫養費但張某某一直不予理睬故李某某以張某敏為原告將張某某起訴到法院。
意見分歧
張某某應否支付子女撫養費?
意見一認為張某某與李某某雖未離婚但張某某作為張某敏的生父應當承擔撫養子女的義務應當支付子女撫養費。
意見二認為在張某某與李某某未離婚的前提下張某某無需支付子女撫養費。
法律評析
筆者同意意見一。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二十一條規定“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時未成年的或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給撫養費的權利。”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第三條規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父母雙方或者一方拒不履行撫養子女義務未成年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請求支付撫養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根據以上法律規定撫養未成年的子女是父母的法定職責和義務張某某與李某某在日常生活中存在矛盾而導致兩人分居生活張某某據此而不履行撫養兒子的法定義務其已侵犯了未成年子女的受撫養的合法權利在李某某的收入不足以維持楊青的正常生活時而張某某在有能力支付卻拒不支付的情況下已侵犯到了張某敏的生存權。無論父母雙方是否離婚撫養自己的未成年子女都是父母的法定義務且法律也并沒有規定離婚是主張子女撫養費的前置條件。因此未成年的張某敏可以作為原告向未盡撫養義務的父親張某某主張要求其支付撫養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