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條件和程序

導讀:
婚姻登記管理機關對于離婚申請應當根據婚姻法與婚姻登記管理條例進行審查查明當事人所持的證明和證件是否齊全真實雙方當事人是否自愿要求離婚是否對子女撫養(yǎng)夫妻一方生活困難的經濟幫助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已達成協(xié)議雙方當事人是否都具備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等等,離婚協(xié)議書應當寫明雙方當事人的離婚意思表示子女撫養(yǎng)夫妻一方生活困難的經濟幫助財產及債務處理等協(xié)議事項,離婚協(xié)議書應當寫明雙方當事人的離婚意思表示子女撫養(yǎng)夫妻一方生活困難的經濟幫助財產及債務處理等協(xié)議事項。
一離婚的法定條件1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這一條包括兩種情況其一為重婚其二為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因此法律規(guī)定了此種情況下人民法院應作出離婚判決。1辦理登記離婚的前提條件是第一當事人自愿離婚達成一致的離婚協(xié)議是真實的其目的是為了真正解除合法的婚姻關系。申請時應當持下列證件和證明戶口證明離婚協(xié)議書結婚證。離婚協(xié)議書應當寫明雙方當事人的離婚意思表示子女撫養(yǎng)夫妻一方生活困難的經濟幫助財產及債務處理等協(xié)議事項。婚姻登記管理機關對當事人的離婚申請進行審查自受理申請之日起一個月內對符合離婚條件的應當予以登記發(fā)給離婚證注銷結婚證。關于離婚條件和程序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離婚的法定條件
1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這一條包括兩種情況其一為重婚其二為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婚姻關系一方當事人的重婚行為不僅違反了婚姻法所規(guī)定的一夫一妻原則而且觸犯刑律須受刑罰的制裁。這種情況下對方當事人提出離婚法院應判決離婚。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行為違背了夫妻雙方應互負的貞操義務無論是過錯方還是非過錯方提出離婚都證明一個事實即婚姻關系已很難維持下去。人民法院可認定“夫妻感情確已破裂”從而判決離婚。
2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家庭暴力是指通過毆打等方式對家庭成員的身體的折磨與摧殘。虐待是指以作為或不作為的方式摧殘折磨家庭成員的身體或精神。遺棄則指有撫養(yǎng)扶養(yǎng)或贍養(yǎng)義務且有履行能力的一方無正當理由而拒絕履行撫養(yǎng)扶養(yǎng)或贍養(yǎng)義務的行為。上述情況的出現已使得夫妻雙方很難在一起正常的共同生活已嚴重破壞了婚姻家庭關系存在的基礎。因此法律規(guī)定了此種情況下人民法院應作出離婚判決。
3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賭博吸毒等惡習要耗費大量家庭財產并有損身心健康有惡習者往往沉溺于其中不能自拔已無法去履行其應盡的家庭義務。法律規(guī)定一方當事人有此等惡習屢教不改的人民法院應做出離婚判決。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夫妻之間長時間因感情不和而分居則很難相互之間履行相關義務夫妻關系從而近于名存實亡故而法律規(guī)定此種情況下一方當事人起訴人民法院理應作出離婚判決。注意兩點
(1)夫妻之間分居的原因應是感情不和而不是其他原因。
(2)分居的時間應該滿二年。
5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上述四項規(guī)定并不能完全概括夫妻雙方感情破裂的所有原因因此婚姻法規(guī)定此項兜底條款作為補充。
二登記離婚的程序
我國婚姻法第三十一條規(guī)定“男女雙方自愿離婚的準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愿并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fā)給離婚證。”
1辦理登記離婚的前提條件是
第一當事人自愿離婚達成一致的離婚協(xié)議是真實的其目的是為了真正解除合法的婚姻關系。
第二雙方當事人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的處理。根據婚姻登記管理條例第十四條的規(guī)定當事人離婚的必須雙方親自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管理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2辦理離婚登記必須經過以下程序
(1)申請。當事人離婚的必須雙方親自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管理機關申請離婚登記。申請時應當持下列證件和證明戶口證明離婚協(xié)議書結婚證。離婚協(xié)議書應當寫明雙方當事人的離婚意思表示子女撫養(yǎng)夫妻一方生活困難的經濟幫助財產及債務處理等協(xié)議事項。協(xié)議的內容應當有利于保護婦女和子女的合法權益。
(2)審查。婚姻登記管理機關對于離婚申請應當根據婚姻法與婚姻登記管理條例進行審查查明當事人所持的證明和證件是否齊全真實雙方當事人是否自愿要求離婚是否對子女撫養(yǎng)夫妻一方生活困難的經濟幫助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已達成協(xié)議雙方當事人是否都具備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等等。
(3)登記。婚姻登記管理機關對當事人的離婚申請進行審查自受理申請之日起一個月內對符合離婚條件的應當予以登記發(fā)給離婚證注銷結婚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