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承包魚塘產生的債務應該怎樣定性

導讀:
雖然張宏和黃艷在而且在民政部門辦理協議離婚時未提及夫妻債權債務但這并不能否定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債務已經存在的事實因此將承包魚塘而產生的債務以夫妻連帶清償的請求應得到支持,雖然張宏和黃艷在而且在民政部門辦理協議離婚時未提及夫妻債權債務但這并不能否定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債務已經存在的事實因此將承包魚塘而產生的債務以夫妻連帶清償的請求應得到支持,第二種意見認為張宏承包了魚塘后不論是又夫妻那一方經營由于債務是發生在夫妻存續期間則應按共同債務處理應該由張宏和黃艷連帶償還。
雖然張宏和黃艷在而且在民政部門辦理協議離婚時未提及夫妻債權債務但這并不能否定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債務已經存在的事實因此將承包魚塘而產生的債務以夫妻連帶清償的請求應得到支持。由于承包魚塘的債務由夫妻雙方承擔連帶責任對于保護債權人的利益有很大的幫助所以本案中要求黃艷連帶償還該債務的訴訟請求應當得到支持。關于夫妻一方承包魚塘產生的債務應該怎樣定性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2013年4月張宏(化名)承包了村里的集體魚塘養殖高山淡水魚從唐洋(化名)處購買了6千元的育苗交了一千元現金打了5千元錢的欠條承認魚苗長大賣了魚就交欠下的5千元錢。2013年6月張宏與其妻黃艷(化名)因生活瑣事發生口角黃艷一氣之下外出務工夫妻從此分居。2013年8月一場大雨沖毀了魚塘魚全部被沖走損失慘重。2014年5月黃艷與張宏在民政部門辦理協議離婚并未提及夫妻債權債務。2014年6月唐洋向法院起訴請求法院判決張宏黃艷連帶支付其魚苗款5千元唐洋辯稱魚苗款確實是自己欠下的但是因為魚塘被大雨沖垮了損失很大自己無錢支付黃艷辯稱已經離婚了且魚苗款是張宏個人債務與己無關。
分歧
那么該案中的魚苗款是否為夫妻共同債務有兩種意見
第一種意見認為由于債務是張宏承包魚塘的產生而魚塘一直由張宏一人經營則該債務不應由作為夫妻共同債務只能由張宏個人承擔還款責任。
第二種意見認為張宏承包了魚塘后不論是又夫妻那一方經營由于債務是發生在夫妻存續期間則應按共同債務處理應該由張宏和黃艷連帶償還。
評析
小編贊同第二種意見理由詳述如下
第一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二十四條的規定“債權人就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主張權利的應當按夫妻共同債務處理?!痹摪钢?013年4月張宏(化名)承包了村里的集體魚塘養殖高山淡水魚從唐洋(化名)處購買了6千元的育苗交了一千元現金打了5千元錢的欠條承認魚苗長大賣了魚就交欠下的5千元錢。內容顯示魚苗款的債務發生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只要本案債務發生在夫妻存續期間則應按共同債務處理。
第二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行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第43條的規定“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一方從事個體經營或者承包經營的其收入為夫妻共有財產債務亦應以夫妻共有財產清償?!痹摪钢?014年5月黃艷與張宏雖已辦理協議離婚但在此之前張宏已經承包了魚塘雖由一人經營但夫妻二人尚生活在一起這期間的債務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雖然張宏和黃艷在而且在民政部門辦理協議離婚時未提及夫妻債權債務但這并不能否定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債務已經存在的事實因此將承包魚塘而產生的債務以夫妻連帶清償的請求應得到支持。
第三本案中債務雖是張宏承包魚塘與唐洋業務往來所形成但由于承包的特殊性質可以視為張宏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由于承包魚塘的債務由夫妻雙方承擔連帶責任對于保護債權人的利益有很大的幫助所以本案中要求黃艷連帶償還該債務的訴訟請求應當得到支持。本案中由于黃艷打工掙了不少錢原告在訴訟時申請了訴訟財產保全法院依法凍結了黃艷的銀行賬戶判決文書生效后從黃艷的賬戶了劃撥了5千元錢。當然黃艷承擔連帶償還債務后對于自己不應承擔的部分可以向張宏追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