捉奸在床拍照取證合法嗎

導讀:
王某同意離婚稱已與李女認識一年多時間但否認其與李女之間有婚外同居關系并稱張女捉奸拍照取得的證據不具有合法性不應作為認定其與李女有婚外同居關系的事實依據,王某同意離婚稱已與李女認識一年多時間但否認其與李女之間有婚外同居關系并稱張女捉奸拍照取得的證據不具有合法性不應作為認定其與李女有婚外同居關系的事實依據,張女為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在家中通過拍下丈夫與他人同居照片的方式取證屬合法行為該證據應認定有效因王某已與李女認識一年多時間綜合全案的審理過程可以認定王某與李女有婚外同居關系,張女為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在家中通過拍下丈夫與他人同居照片的方式取證屬合法行為該證據應認定有效因王某已與李女認識一年多時間綜合全案的審理過程可以認定王某與李女有婚外同居關系,一審宣判后王某以捉奸拍照方式取得的證據不具有合法性其不應賠償張女的精神損失為由提起上訴二審法院判決駁回其上訴維持原判,一審宣判后王某以捉奸拍照方式取得的證據不具有合法性其不應賠償張女的精神損失為由提起上訴二審法院判決駁回其上訴維持原判。
某日中午張女假稱到外地出差當晚回家發現王某與李女一起睡在自己家的床上當即拍了照。王某同意離婚稱已與李女認識一年多時間但否認其與李女之間有婚外同居關系并稱張女捉奸拍照取得的證據不具有合法性不應作為認定其與李女有婚外同居關系的事實依據。張女為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在家中通過拍下丈夫與他人同居照片的方式取證屬合法行為該證據應認定有效因王某已與李女認識一年多時間綜合全案的審理過程可以認定王某與李女有婚外同居關系。一審宣判后王某以捉奸拍照方式取得的證據不具有合法性其不應賠償張女的精神損失為由提起上訴二審法院判決駁回其上訴維持原判。關于捉奸在床拍照取證合法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張女的丈夫王某與李女之間有婚外同居關系并因此逐漸導致夫妻感情惡化張女無奈欲起訴與王某離婚并依據民法典規定向王某索賠精神損失。但張女一直苦于搜集不到王某與李女有婚外同居關系的證據。某日中午張女假稱到外地出差當晚回家發現王某與李女一起睡在自己家的床上當即拍了照。
事后張女向法院起訴請求判令其與王某離婚并要求王某賠償自己因丈夫有外遇所受到的精神損失一萬元。王某同意離婚稱已與李女認識一年多時間但否認其與李女之間有婚外同居關系并稱張女捉奸拍照取得的證據不具有合法性不應作為認定其與李女有婚外同居關系的事實依據。
一審法院經審理后認為雙方均稱夫妻感情確已破裂均要求離婚依法應予準許。張女為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在家中通過拍下丈夫與他人同居照片的方式取證屬合法行為該證據應認定有效因王某已與李女認識一年多時間綜合全案的審理過程可以認定王某與李女有婚外同居關系?,F王某與他人同居導致雙方離婚張女作為無過錯一方向王某索賠其因此所受到的精神損失該訴訟請求具有法律依據依法應予支持。
據此法院依照本案的具體案情依法判決準予張女與王某離婚王某同時賠償張女精神損失八千元。一審宣判后王某以捉奸拍照方式取得的證據不具有合法性其不應賠償張女的精神損失為由提起上訴二審法院判決駁回其上訴維持原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