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離婚以后不分居可以嗎

導讀:
起訴離婚以后不分居可以嗎答案是可以的起訴離婚跟分居沒有很大的關系。單方離婚條件根據婚姻法第32條的規定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這種辦理前提是雙方已簽署好離婚協議其法律后果是通過行政手段使離婚效力得到國家機關認可其離婚協議對雙方均有約束力但在日后若一方不履行離婚協議則另一方需重新到人民法院起訴經過人民法院審理后再作出判決才能督促當事人履行若一方當事人仍不履行的則只能申請人民法院就判決書的內容申請強制執行。那么起訴離婚以后不分居可以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起訴離婚以后不分居可以嗎
答案是可以的起訴離婚跟分居沒有很大的關系。
單方離婚條件
根據婚姻法第32條的規定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準予離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即結婚后男女一方又和別人登記結婚或共同居住在一起生活。
(2)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也就是說對家庭人員進行打罵捆綁挨餓或不管不問丟棄。
(3)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在進行勸說后還繼續有此行為。
(4)感情不和或在異地兩年分居沒有共同生活的情形。這兩年時間是持續不間斷的如果中途有共同生活那么也不是兩年分居。
訴訟離婚的流程
1寫民事訴狀第一部分寫明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和住所地第二部分寫訴訟請求a請求離婚b小孩的撫養問題c財產依法分割第三部分寫事實與理由把何時結婚何時生小孩因為什么原因離婚等情況寫明。訴狀最好打印但最末處必須手簽名
2到住所地所在基層法院(區或縣法院)起訴在立案庭辦理立案手續
3立案的時候遞交民事訴狀2份結婚證夫妻兩人的身份證(至少帶上自己的)小孩的戶口或出生證原件如果有財產需要法院分割還要帶上財產相關證據如房產證機動車行駛證等。證據需要交2套復印件(法院案卷中一份發給對方一份)
4立案庭審查后繳費
5將繳費票據與材料交給法院立案庭回家等通知
6法院給你的案子排期開庭并將訴狀副本證據及其他材料送達給被告送達被告后會通知你開庭時間你需要去法院領取開庭傳票
7如果對方也同意離婚法院可能約你們雙方去調解(我國民事案件中調解是必經程序開庭前不組織你們調解開庭時也會問你們愿不愿意調解)如果調解成功則發民事調解書調解分兩種可能調解離婚也可能做通你們的工作不離婚結案
8如果調解不成則開庭開庭時還無法調解的就會判決最終發民事判決書
9判決可能判決離婚也可能判不離一般情況下第一次起訴離婚的被告不同意離婚法院會判決不予準許離婚。你的朋友可以在判決生效6個月后再次起訴離婚。
法院的訴訟費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的訴訟費收費辦法離婚案件爭議標的額在一萬元以下的法院收五十元(但一般收取三百至五百元)的訴訟費用。如果涉案金額在一萬元以上的法院要加收1的訴訟費。
在立案時出于省費用的考慮有的當事人將爭議財產金額控制在一定范圍內從而少交訴訟費。但是如果法院一旦決定處理實際財產通常會讓當事人補交訴訟費的。當然一旦通知補交一般意味著法院判離的可能性較大。最終法院會考慮雙方分得財產的多少由雙方分擔訴訟費用。
對于夫妻雙方的離婚糾紛若雙方能就離婚本身財產分割子女撫養等事項達成一致協議則可以選擇以下方式辦理離婚手續
1根據2003年8月8號國務院頒布的婚姻登記條例內容辦理離婚登記的內地居民可帶上戶口簿身份證結婚證及離婚協議書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這種辦理前提是雙方已簽署好離婚協議其法律后果是通過行政手段使離婚效力得到國家機關認可其離婚協議對雙方均有約束力但在日后若一方不履行離婚協議則另一方需重新到人民法院起訴經過人民法院審理后再作出判決才能督促當事人履行若一方當事人仍不履行的則只能申請人民法院就判決書的內容申請強制執行。
2雙方以一方為原告另一方為被告雙方帶上身份證結婚證起訴書與離婚協議書一同到人民法院辦理這種方式同樣也是協議離婚手續也較簡便但會經過人民法院開庭審理記錄并填寫有關表格最終人民法院會收回結婚證出具民事調解書該文書是具有司法效力的法律文書等同于離婚證和離婚協議書的綜合但比離婚協議書具有更高的法律效力雙方必須自學履行不得上訴。如果一方不履行該文書內容另一方可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不必再經過訴訟解決。
因此上述兩種協議離婚方式的優劣一比較就明白當事人可根據自己的婚姻狀況和財產狀況作出選擇。對于第二種方式一般婚姻當事人可能不太熟悉也可委托一位律師辦理該代理費用也較低若雙方爭議財產較多或需要離婚后逐漸分割完畢建議當事人選擇這種法律保障力度較高的方式。
離婚賠償的期限
1離婚損害賠償只能由無過錯的一方提起而且只能在離婚訴訟時或離婚后一年內提起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當事人單獨提起損害賠償請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也就是我國現行法律不支持婚內賠償。
2無過錯方作為原告的離婚案件提起損害賠償請求必須在離婚訴訟的同時提出如離婚時未提起離婚后不能再單獨就損害賠償提起請求。
3無過錯方作為被告的離婚案件被告可在同意離婚的同時提出損害賠償請求。如果被告不同意離婚也不提起損害請求的可以在離婚后一年內就此單獨提起訴訟。
4無過錯方作為被告的離婚案件一審時被告未提出損害請求二審期間提出的法院應當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當事人可以在離婚后一審內另行起訴。
5當事人在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手續后以婚姻法第四十六條規定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損害賠償請求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但當事人在協議離婚時已經明確表示放棄該項請求或者在辦理離婚登記手續一年后提出的不予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