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離婚案件怎么調解,離婚調解書有什么用

導讀:
離婚調解書有三大用處:1、結束訴訟程序法院調解生效后,說明人民法院最終從法律上解決了雙方當事人的糾紛,結束了訴訟程序,1、離婚調解書一般而言當庭調解的,人民法院當天就可以制作好,由雙方當事人簽收,1、法院受理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經審查,認為法律關系明確、事實清楚,在征得雙方當事人同意后,可以進行調解,2、如果離婚調解書,人民法院不能當天制作好的,可在調解結束后,雙方簽字確認調解筆錄,之后3-5天人民法院可以將該調解書制作好后送達給各方當事人,2、確定當事人之間權利義務關系法院調解生效后,不得再行起訴,但是調解不準離婚或者調解和撤訴的離婚案件等幾類涉及人身關系的案件除外,2、當事人出庭離婚案件當事人因特殊情況無法出庭參加調解的,除本人不能表達意志的以外,應當出具書面意見。
一、離婚案件中怎么進行離婚調解?
1、法院受理
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經審查,認為法律關系明確、事實清楚,在征得雙方當事人同意后,可以進行調解。法院調解可以用簡便方式通知當事人、證人到庭。當事人不能出庭的,經其特別授權,可由其委托代理人參加調解。雙方當事人經協商達成的調解協議,可由委托代理人簽名。
2、當事人出庭
離婚案件當事人因特殊情況無法出庭參加調解的,除本人不能表達意志的以外,應當出具書面意見。法院進行調解,可以邀請有關單位和個人協助。被邀請的單位和個人應當協助人民法院進行調解。法院調解可以由審判員一人主持,也可以由合議庭主持,并盡可能就地進行。
3、開庭審理
法院調解根據開庭審理的方式和步驟進行。經法院調解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應當制作調節書。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的離婚案件,由其法定代理人進行訴訟。法定代理人與對方達成協議藥酒發給判決書的,可根據協議內容制作判決書。
二、離婚調解書什么時候能拿到?
1、離婚調解書一般而言當庭調解的,人民法院當天就可以制作好,由雙方當事人簽收;
2、如果離婚調解書,人民法院不能當天制作好的,可在調解結束后,雙方簽字確認調解筆錄,之后3-5天人民法院可以將該調解書制作好后送達給各方當事人。
三、離婚調解書有什么用?
離婚調解書有三大用處:
1、結束訴訟程序
法院調解生效后,說明人民法院最終從法律上解決了雙方當事人的糾紛,結束了訴訟程序。法院調解結果,不經審判監督程序,不得隨意撤銷、變更或作出與原調解相抵觸的裁判。
2、確定當事人之間權利義務關系
法院調解生效后,不得再行起訴,但是調解不準離婚或者調解和撤訴的離婚案件等幾類涉及人身關系的案件除外。當事人不得就同一案件再行起訴或上訴人民法院非經法定程序也不得撤銷調解書和改變調解書的內容。
3、一定程度的強制執行力
有給付內容的調解書具有強制執行力,如果一方當事人不自覺履行生效調解書,權利人可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