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出軌離婚需要提供什么證據

導讀:
法院在起訴離婚時很難接受自己提取的電子郵件或聊天記錄等婚外情證據,但是上海市的法院很少會判決在離婚中有精神損害賠償的,除非是因為有家庭暴力、遺棄虐待重婚等因素,如果只是外遇而導致離婚,不會支持精神損害賠償,只會在財產分割的時候照顧無過錯方而已,通常證明外遇的證據有很多,但是和老百姓理解的并不一樣,可能你親眼看見,但法院沒有看見,律師業沒有看見,因此單憑口頭說說并不能證明有外遇,除非對方在法院上親口認可,或者給你寫過保證不出軌的保證書。
另一方與第三方之間的通信、電子郵件或聊天記錄保證不變。
如果法庭接受此類證據,則應建立完整的證據鏈,以相互證實。
在提取電子郵件或聊天記錄的過程中,由公證處進行公證。法院在起訴離婚時很難接受自己提取的電子郵件或聊天記錄等婚外情證據。
在婚外情被另一方發現之初,一些人會寫下保證書或悔過書表明自己今后“決不再犯”的決心。這類保證書或悔過書是會被法院采信的。
由于婚外情證據必須依法取得,如果要求偵查公司拍照,在操作過程中應充分調查對婚外情證據的理解,以確保婚外情證據的合法性,從而達到提供有效證據的目的。法庭離婚中的婚外情。
如果當事人在公開場合拍攝的錄像可以作為證據使用,如果是偷拍,只有在自己家中拍攝到的錄像才能作為證據使用,而在賓館通過監控錄像拍攝的、破門而入在他人家中拍攝的都不能作為證據使用。
夫妻協商婚外情時,記錄材料主要由雙方自行收集,不需要互相通知。當事人收集的錄音材料,經對方當事人承認有外遇的,可以作為證據提交法院。
但需要提醒的是,由于部分數字錄音現在具有修改功能,當當事人向法院提供錄音時,應當能夠證明其沒有被修改。
1、法院判決實行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如果一方主張另一方有了外遇,婚外情,那么必須提供證據來證明,如果不能提供證據,那么法院不會采信。
通常證明外遇的證據有很多,但是和老百姓理解的并不一樣,可能你親眼看見,但法院沒有看見,律師業沒有看見,因此單憑口頭說說并不能證明有外遇,除非對方在法院上親口認可,或者給你寫過保證不出軌的保證書。
下來證據可以證明外遇,但是請注意,證據越多越好,單一的證據太孤立,往往法院不能采用。
男女在床上裸體的照片、視頻,注意一點要合法取得,非法取得證據不算。
一方寫下的出軌保證書,認錯書,悔過書。
聊天qq記錄,開房記錄,親密照片。電話記錄,短信記錄等等。
2、根據我國《婚姻法》的規定,離婚時財產分配一般是均分,但以照顧女方和無過錯方為原則。
《婚姻法》第三十九條規定,離婚 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 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 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婚姻法》第四十條規定,夫妻書面約定婚 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各自所有,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較 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 方應當予以補償。
3、《婚姻法》第四十六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 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與他人 同居的;
如果男方有外遇,符合上述兩種情況,女方 可以要求精神損害賠償。但是上海市的法院很少會判決在離婚中有精神損害賠償的,除非是因為有家庭暴力、遺棄虐待重婚等因素,如果只是外遇而導致離婚,不會支持精神損害賠償,只會在財產分割的時候照顧無過錯方而已。
即使支持精神損害賠償,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的規定,精神損害賠償最高5萬,而且法院一般根據當地的生活水平、過錯方的過錯程度和負擔能力等具體情況綜合考慮,具體賠償數額沒有明確量化標準,在一般城市,也很少超過1萬元。
1、第一、堅持男女平等原則:在分割共同財產時,雙方應有平等的權利,不能因為一方經濟收入較低、沒有經濟收入而少分或部分給他(她)財產。
2、第二、堅持照顧子女和女方利益的原則:目前我國婦女的經濟條件和男子相比仍有一定差距,在財產分割上適當照顧婦女和兒童的利益,給撫養未成年子女的一方適當多分一些財產。
3、第三、照顧無過錯一方的原則:一方因重婚、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實施家庭暴力和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但有過錯,不代表就會"凈身出戶"、
4、第四:公平原則:離婚時應清算夫妻的經濟利益,例如:夫妻雙方對家務勞動、撫養子女的付出,一方離婚后生活水平的下降,妥善安置離異后的換病房等。
5、第五、尊重當事人意愿,財產約定先于法定的原則:公民有權處分自己的財產,可以多種形式處理雙方財產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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