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離婚程序要多久才能離

導讀:
所以離婚雙方當事人為了節約彼此的時間和精力,可以約定適用簡易程序并提請法院同意,1、立案,法院在接到起訴狀后,符合立案條件的,法院會在立案后5個工作日內將起訴狀副本送達給您的配偶,2、調解,在審理離婚材料后,法院不會立即進行庭審,而是在庭審前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才會開庭審理,3、開庭審理,在法院開庭審理中,具體的流程有:開庭審理前,由書記員查明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加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紀律,約定適用即是當事人雙方在開庭前約定適用并經法院同意的案件,通常情況下,一般的民事案件審理期限是六個月,但如果能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的,那么審理期限就只有三個月,也就是說最塊可以在三個月左右起訴完成離婚手續。
通常情況下,一般的民事案件審理期限是六個月,但如果能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的,那么審理期限就只有三個月,也就是說最塊可以在三個月左右起訴完成離婚手續。
對于簡易程序的適用可以法定適用,也可以約定適用。法定適用即是基層人民法院和它的派出法庭審理事實清楚、權利義務關系明確、爭議不大的簡單的民事案件。約定適用即是當事人雙方在開庭前約定適用并經法院同意的案件。所以離婚雙方當事人為了節約彼此的時間和精力,可以約定適用簡易程序并提請法院同意。
(一)起訴。起訴需要的材料有:起訴書及起訴書副本、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居住證明引起感情破裂的主要原因的證據材料、提供子女的基本情況和撫養狀況的證明等材料。(《離婚起訴書標準格式》)
(二)審理。
1、立案,法院在接到起訴狀后,符合立案條件的,法院會在立案后5個工作日內將起訴狀副本送達給您的配偶。配偶在接到起訴狀副本后,15日內提交答辯狀。
2、調解,在審理離婚材料后,法院不會立即進行庭審,而是在庭審前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才會開庭審理。
3、開庭審理,在法院開庭審理中,具體的流程有:開庭審理前,由書記員查明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加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紀律。審判員核對當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審判人員是否回避;之后,開始法庭調查,詢問當事人和當事人陳述;告知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詢問證人,宣讀未到庭的證人證言;詢問鑒定人,宣讀鑒定結論;出示書證、物證和視聽資料;宣讀勘驗筆錄。之后,開始法庭辯論,原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發言,被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發言,雙方互相辯論。
(三)判決。最后,根據庭審情況,會再進行調解,調解不成后,即行宣判。對判決不服的,可以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從向法院遞交起訴狀那天起,法院必須在7日內決定立案或不立案。一般只要起訴狀上寫明原被告、訴訟請求、事實和理由,屬于該法院管轄,法院就會立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