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離婚缺席會怎么判

導讀:
所以如果被告方缺席第一次法院一般會宣布休庭,并15日內再次送達傳票和并向被告說明了拒不到庭的法律后果,被告經過兩次合法傳喚,無正當理由拒絕出庭應訴,根據民事訴訟法第130條的規定,法院可依法作出缺席判決,準予離婚,被告不應訴,涉及到財產分割的問題也會根據原告提供的一系列證據來進行,所以如果被告方缺席第一次法院一般會宣布休庭,并15日內再次送達傳票和并向被告說明了拒不到庭的法律后果,被告經過兩次合法傳喚,無正當理由拒絕出庭應訴,根據民事訴訟法第130條的規定,法院可依法作出缺席判決,準予離婚,被告不應訴,涉及到財產分割的問題也會根據原告提供的一系列證據來進行。
當出現以上情況時法庭可以僅對到庭的一方當事人進行詢問、核對證據、聽取意見,并做出缺席判決。所以如果被告方缺席第一次法院一般會宣布休庭,并15日內再次送達傳票和并向被告說明了拒不到庭的法律后果,被告經過兩次合法傳喚,無正當理由拒絕出庭應訴,根據民事訴訟法第130條的規定,法院可依法作出缺席判決,準予離婚,被告不應訴,涉及到財產分割的問題也會根據原告提供的一系列證據來進行。可以在判決生效6個月后再次起訴離婚。關于起訴離婚缺席會怎么判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根據民事訴訟法及有關司法解釋的規定,下列情形法院可以缺席判決:
(1)被告經合法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
(2)在被告反訴的情況下,原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
(3)宣判前,原告申請撤訴,人民法院裁定不準許撤訴,原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
(4)無民事行為能力的被告的法定代理人,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
當出現以上情況時法庭可以僅對到庭的一方當事人進行詢問、核對證據、聽取意見,并做出缺席判決。但是畢竟缺席判決有可能造成一方權益的損害,所以法院對缺席判決也是比較謹慎的,通常缺席判決前要審查一下三個方面:
(1)開庭傳票、應訴通知書及起訴狀副本等是否已經嚴格依法送達給缺席的當事人
(2)被告是否有足夠的答辯期以及被告是否屬于必須出庭應訴類型(必須到庭的被告是指負有贍養、撫育、扶養義務,如不到庭就無法查清案情的被告)。
如果上述程序都合法,被告無正當理由拒絕出庭,法院就可以依法缺席判決。在案件審理過程中,出庭參與訴訟既是當事人的一項權利也是一項義務,無論原告還是被告都應積極出庭參與訴訟審理,否則會產生對自己不利的法律后果,使自己受到不必要的損失。
所以如果被告方缺席第一次法院一般會宣布休庭,并15日內再次送達傳票和并向被告說明了拒不到庭的法律后果,被告經過兩次合法傳喚,無正當理由拒絕出庭應訴,根據民事訴訟法第130條的規定,法院可依法作出缺席判決,準予離婚,被告不應訴,涉及到財產分割的問題也會根據原告提供的一系列證據來進行。
根據法律,有1-7天的立案審查時間,1-5天的送達起訴狀的時間,再加上30天的舉證期限,到開庭一般要32-42天時間。領開庭傳票的時間要早些。
立案后根據承辦案件法官時間不同,一般一個月左右開庭。如果對方不同意離婚且沒有法律規定應當判離的情況,第一次一般不會判離。在第一次駁回后停6個月且分居的情況下再次起訴,法院在此情況下一般都會判離。
網友:離婚訴訟的過程是怎樣的?
律師:1、寫民事訴狀,第一部分寫明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和住所地,第二部分寫訴訟請求;第三部分寫事實與理由,把何時結婚、何時生小孩,因為什么原因離婚等情況寫明。訴狀最好打印,但最末處必須手簽名;
2、到住所地所在基層法院(區或縣法院)起訴,在立案庭辦理立案手續;
3、立案的時候遞交民事訴狀2份、結婚證、夫妻兩人的身份證(至少帶上自己的)、小孩的戶口或出生證原件,如果有財產需要法院分割,還要帶上財產相關證據,如房產證、機動車行駛證等。證據需要交2套復印件(法院案卷中一份,發給對方一份);
4、立案庭審查后,繳費;
5、將繳費票據與材料交給法院立案庭,回家等通知;
6、法院給你的案子排期開庭,并將訴狀副本、證據及其他材料送達給被告,送達被告后,會通知你開庭時間,你需要去法院領取開庭傳票;
7、如果對方也同意離婚,法院可能約你們雙方去調解(我國民事案件中,調解是必經程序,開庭前不組織你們調解,開庭時也會問你們愿不愿意調解),如果調解成功,則發《民事調解書》,調解分兩種,可能調解離婚,也可能做通你們的工作,不離婚,結案;
8、如果調解不成則開庭,開庭時還無法調解的,就會判決,最終發《民事判決書》;判決可能判決離婚,也可能判不離,一般情況下,第一次起訴離婚的,被告不同意離婚,法院會判決不予準許離婚??梢栽谂袥Q生效6個月后再次起訴離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