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南戶口離婚后怎么單獨分戶

導讀:
帶上戶口簿,去當地派出所戶籍處,工作人員會給你填一張戶口遷移證,然后把戶口從這個地方的戶籍檔案里注銷。帶著戶口遷移證去你要落戶的地方派出所戶籍處落戶,比如,提供工作單位的證明,可以將戶口遷回工作單位。戶口登記機關工作人員進行戶籍調查、核對時,戶主或本戶成員應主動交驗居民戶口簿。本戶如有人員增減或者登記事項發生變動,應持居民戶口簿到戶口登記機關申報登記。那么濟南戶口離婚后怎么單獨分戶。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離婚后雙方的戶口就要分開,也就是每人一個戶口本。帶上戶口簿,去當地派出所戶籍處,工作人員會給你填一張戶口遷移證,然后把戶口從這個地方的戶籍檔案里注銷。帶著戶口遷移證去你要落戶的地方派出所戶籍處落戶,比如,提供工作單位的證明,可以將戶口遷回工作單位。
居民戶口簿具有證明公民身份狀況以及家庭成員間相互關系的法律效力,是戶口登記機關進行戶籍調查、核對的主要依據。戶口登記機關工作人員進行戶籍調查、核對時,戶主或本戶成員應主動交驗居民戶口簿。
戶主對居民戶口簿應妥善保管,嚴禁私自涂改、轉讓、出借。如有遺失,須立即報告戶口登記機關。
居民戶口簿登記權屬于戶口登記機關,其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簿上作任何記載。
本戶如有人員增減或者登記事項發生變動,應持居民戶口簿到戶口登記機關申報登記。
全戶遷出戶口管轄區的,應向戶口登記機關繳銷居民戶口簿。
公民因婚姻、居住等原因分開生活的,可以申請分戶、立戶。
以《常住戶口登記管理規定》為例:
第八條戶口登記以戶為單位。共同居住生活在同一住址、同一成套合法固定住所內的常住人口,立為一戶。單身居住的,可以單立為一戶。一般住家戶以家庭為單位立戶。非住宅用房和違法建造的房屋,不予立戶。
第九條家庭戶戶主一般由戶內常住人口中合法固定住所的所有人或者使用人擔任。集體戶戶主由所在單位指定。未成年人一般不能擔任戶主。家庭戶戶主負責保管本戶的居民戶口簿,申報與戶有關的戶口登記,督促戶內其他成員申報戶口登記。
第十條符合立戶條件的,可以由戶主持下列證明材料之一,向合法固定住所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申報立戶登記:
(一)房屋權屬證明;
(二)公有房屋租賃使用證明;
(三)國土資源、建設(房地產)等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有關房屋所有權或者使用權的相應憑證;
(四)其他能夠證明房屋所有權或者使用權屬于申請人的證明。
戶口遷移需要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條“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注銷戶口。”以及第十三條“公民遷移,從到達遷入地的時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內,農村在十日以內,由本人或者戶主持遷移證件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入登記,繳銷遷移證件”的規定進行。
但由于各地的政策不盡相同,購置新房未必就能夠在新房所在地落戶。因此,你應該在咨詢新購房所在地公安機關可以辦理落戶的明確承諾后,依據購房合同及產權證書,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條的規定,向原住所地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注銷戶口。然后按照第十三條的規定,在三日內持遷移證件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入登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