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起訴離婚不應訴行嗎

導讀:
被告未到庭的,視為對自己訴訟權利的放棄,依法應承擔對自己不利的法律后果。根據上述規定,離婚案件的被告可以不出庭,但是必須委托代理人,且被告必須提交書面意見。未成年人的合法財產不能列入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那么被起訴離婚不應訴行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如果你被起訴。你會收到法院的傳票以及應訴通知書。傳票上記載了開庭的時間,應訴通知上記載了相關的權利和義務,以及如果你不去開庭。所應承擔的法律后果。
根據《民事訴訟法》的相關規定,負有贍養,撫與撫養義務和不到庭就無法查清案情的被告是必須到庭的。對于必須到庭的被告,經法院兩次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法院可以拘傳。但是離婚訴訟不屬于這種類型,所以說你可以不去應訴。但是不去應訴的后果是你不無法進行答辯,也無法向法官申請自己的權利,法官就可以根據對方當時人的陳述以及相關的證據,確認相關的案件事實。根據法院的認定做缺席作出判決。如果被告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法院可以缺席判決。被告未到庭的,視為對自己訴訟權利的放棄,依法應承擔對自己不利的法律后果。所以建議還是去應訴,陳述一下。
《民事訴訟法》等有關規定:原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訴處理;被告經傳票傳喚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決;離婚案件有訴訟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達意志的以外,仍應出庭;確因特殊情況無法出庭的,必須向人民法院提交書面意見。根據上述規定,離婚案件的被告可以不出庭,但是必須委托代理人,且被告必須提交書面意見。因為婚姻屬人生大事,人民法院在審理案件時十分重視,在司法實踐中,都要求被告出具書面的意見,但這還不夠完善,法官還要確認書面意見確實是被告出具才行,因此被告應在開庭之前當面向法院遞交書面意見,或對書面意見做公證,由代理律師遞交給法庭,這樣被告可以不再出庭。如果被告沒有出庭,又沒有提交書面意見,即使委托代理人,人民法院也會按照缺席對待,缺席判決,這樣就會對被告極不利。
離婚訴訟財產分配時,法官根據以下原則進行分配財產:
1、男女平等原則。該原則體現在離婚財產分割上,就是夫妻雙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財產的權利,平等地承擔共同債務的義務。
2、照顧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則。這里的“照顧”,既可以在財產份額上給予女方適當多分,也可以在財產種類上將某項生活特別需要的財產,比如住房,分配給女方。同時,在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要特別注意保護未成年人的合法財產權益。未成年人的合法財產不能列入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
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則。在對共同財產中的生活資料進行分割時,要盡量滿足個人從事專業或職業需要,以發揮物的使用價值。
4、夫妻一方所有的財產,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毀損、滅失的,另一方不予補償。符合夫妻關系和婚姻生活本質的要求,有利于避免不必要的糾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