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二次開庭能提前嗎

導讀:
二、二次開庭離婚能離了嗎訴訟離婚的法定條件是以夫妻感情確已破裂,如果感情已經破裂,沒有和好的可能,法院調解無效,會準予離婚。那么離婚二次開庭能提前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如果有新證據、新理由,第二次離婚訴訟是可以提前的。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七)項規定,判決不準離婚和調解和好的離婚案件,判決、調解維持收養關系的案件,沒有新情況、新理由,原告在六個月內又起訴的,不予受理。
訴訟離婚的法定條件是以夫妻感情確已破裂,如果感情已經破裂,沒有和好的可能,法院調解無效,會準予離婚。
第二次起訴判離婚的情形有哪些: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結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他原因不能發生性行為,且難以治愈的。
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結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難以共同生活的。
3、婚前隱瞞精神病,婚后經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對方患精神病而與其結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間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4、一方騙取對方,或者在結婚登記時弄虛作假,騙取《結婚證》的。
5、雙方辦理結婚登記后,未同居生活,無和好可能的。
6、包辦、買賣婚姻,婚后一方隨即提出離婚,或者雖共同生活多年,但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7、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滿3年,確無和好可能的,或者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又分居滿一年,互不履行夫妻義務的。
8、一方與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經教育仍無悔改表現,無過錯一方起訴離婚,或者過錯方起訴離婚,對方不同意離婚,經教育、處分,或在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過錯方又起訴離婚,確無和好可能的。
9、一方重婚,對方提出離婚的。
10、一方好逸惡勞、有賭博惡習,不履行家庭義務,屢教不改,夫妻難以共同生活的。
11、一方被依法判處長期徒刑,或其違法、犯罪行為嚴重傷害夫妻感情的。
離婚訴訟中,作為原告開開庭時需要宣讀起訴狀的內容,并就案件事實部分進行補充,如果涉及財產的分割,子女撫養,還需要提交相關的證據予以證明。原告應圍繞訴訟的主題,進行陳述,主要可能是夫妻關系不好,感情破裂等等。首先,陳述訴訟請求,在陳述中,結合相關法律,指出對方在婚姻存續期間作出的導致離婚的行為,若對方對離婚存在過錯,也應向法官陳述;其次,進行證據質證,說明證據來源、證明對象、證明目的。最后,進行法庭辯論,再次陳述自己的訴訟請求中所包括的觀點,針對在質證中的證據的真實性,證明力等問題發表您的意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