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處理的案件一般要多長時間嗎?

導讀:
離婚案件一般要六個月,離婚案件具體的結案時間要根據案件適用的程序判斷,如果人民法院是適用的簡易程序審理的,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結案;如果是普通程序審理的,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結案,有特殊情況的,時間還會延長。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準。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離婚協議書中應寫明雙方身份信息,并對子女撫養、財產分割等情況進行明確約定。那么離婚處理的案件一般要多長時間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離婚處理的案件一般要多長時間嗎?
離婚案件一般要六個月,離婚案件具體的結案時間要根據案件適用的程序判斷,如果人民法院是適用的簡易程序審理的,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結案;如果是普通程序審理的,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結案,有特殊情況的,時間還會延長。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九條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準。《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一條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
二、法院判決離婚的理由是什么嗎?
判決離婚法定理由,也叫判決離婚法定原因或標準,是法院判決準予離婚的根據。
民法典(2021.1.1生效)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訴訟離婚】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1、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2、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3、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5、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三、離婚協議書怎么寫?
離婚協議書中應寫明雙方身份信息,并對子女撫養、財產分割等情況進行明確約定。
離婚協議是雙方到民政局領取離婚證時,需要向民政局提交并備案的協議,此協議一般一式三份,男女雙方各執一份,民政局留存備案一份。
離婚協議書必須要對雙方的身份信息、財產情況(房屋坐落位置、財產具體金額、財產具體分配方式)、子女撫養權歸屬、撫養費支付、債權債務的現狀、債權債務的承擔主體等作出明確記載或約定;此外,夫妻還可約定補償金或者賠償金條款,只要雙方協商一致 且不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即可。
此外建議,盡量在離婚協議中注明,雙方均知情的債務有xx萬元,如產生超出此金額的債務,那么由產生該筆債務的一方自行承擔還款義務。但是,離婚協議中的約定,僅可約束夫妻雙方,不能對抗善意第三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