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迫辭職有賠償金標準

導讀:
原則上勞動者主動辭職,用人單位是無需支付解除經濟補償金的,但如果在企業存在過錯的情況下,勞動者單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應支付按照勞動者的工作年限及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秳趧雍贤ā返谒氖邨l規定,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那么被迫辭職有賠償金標準。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原則上勞動者主動辭職,用人單位是無需支付解除經濟補償金的,但如果在企業存在過錯的情況下,勞動者單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應支付按照勞動者的工作年限及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秳趧雍贤ā返谒氖邨l規定,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關于被迫辭職有賠償金標準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合同糾紛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原則上勞動者主動辭職,用人單位是無需支付解除經濟補償金的,但如果在企業存在過錯的情況下,勞動者單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應支付按照勞動者的工作年限及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用人單位違反《勞動合同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