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病長期帶薪休假可以休多久?

導讀:
《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規定員工的醫療期是少達3個月、多達24個月。病假工資可以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資標準的80%。《勞動合同法》第40條規定,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員工殘疾或認定疾病難以治療,醫療期后經過鑒定,勞動能力為一至四級的,不得已離職后能享受退休、退職待遇。那么因病長期帶薪休假可以休多久?。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規定員工的醫療期是少達3個月、多達24個月。病假工資可以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資標準的80%。《勞動合同法》第40條規定,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員工殘疾或認定疾病難以治療,醫療期后經過鑒定,勞動能力為一至四級的,不得已離職后能享受退休、退職待遇。關于因病長期帶薪休假可以休多久?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合同糾紛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員工受工傷治療能享受工傷待遇,那患病和非因工負傷的治療是否能得到優待?員工的醫療期是多長時間,期間的工資是怎么發放的,醫療期滿后,員工應得到哪些保護?
需要治療的的勞動者都有一個防止被工作單位解雇的保護期限,這個期限法律術語叫醫療期。醫療期是指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停止工作治病休息,而用人單位不得因此解除勞動合同的期限。
《勞動法合同法》第二十九條規定,勞動者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法律規定的醫療期,可以有多長?
醫療期長短的計算不僅跟員工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有關,還跟員工本人實際參加工作的年限有關聯。就是不僅要考慮在本單位工作了多長時間,還考慮在別的地方已經工作多久了。《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規定員工的醫療期是少達3個月、多達24個月。
醫療期為3個月的:實際工作年限10以下+在本單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
6個月的:實際工作年限10以下+在本單位工作年限5年以上、實際工作年限10年以上的+在本單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
9個月的:實際工作年限10年以上+在本單位工作年限5年以上10年以下
12個月的:實際工作年限10年以上+在本單位工作年限10年以上15年以下
18個月的:實際工作年限10年以上+在本單位工作年限15年以上20年以下
24個月的:實際工作年限10年以上+在本單位工作年限20年以上
在醫療期內,工資如何發放?
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治療期間,在規定的醫療期間內由企業按有關規定(具體根據本地政策執行)支付其病假工資。病假工資可以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資標準的80%。
各地醫療期內工資的計算依據,可能跟醫療期的長短、連續工齡的長短、本人的工資、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有關。
如果對發放的數額有爭議,需要計算出最終的發放工資是多少,建議聯系律師。
醫療期滿后,員工應得到哪些保護?
員工在醫療期滿后,仍然不能去工作的,如尚未痊愈,單位不能隨便解除勞動合同,必須要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員工一個月工資后才能解除,解除后還應支付員工經濟補償。
《勞動合同法》第40條規定,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法》第46條規定,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員工殘疾或認定疾病難以治療,醫療期后經過鑒定,勞動能力為一至四級的,不得已離職后能享受退休、退職待遇。(勞動能力鑒定分為10個傷殘等級,1級最重,10級最輕)
《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第7條規定,企業職工非因工致殘和經醫生或醫療機構認定患有難以治療的疾病,醫療期滿,應當由勞動鑒定委員會參照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程度鑒定標準進行勞動能力的鑒定。被鑒定為一至四級的,應當退出勞動崗位,解除勞動關系,并辦理退休、退職手續,享受退休、退職待遇。
(責任編輯:楊姑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