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解除雙方已分居多年的事實婚姻

導讀:
5、從財產的繼承上來說,合法婚姻關系所產生的夫妻雙方分別為對方的第一繼承人,一方發生意外或者死亡,對方是法律上的第一財產繼承人,任何人都無權剝奪;而事實婚姻卻無法保障這種財產繼承權。
5、從財產的繼承上來說,合法婚姻關系所產生的夫妻雙方分別為對方的第一繼承人,一方發生意外或者死亡,對方是法律上的第一財產繼承人,任何人都無權剝奪;而事實婚姻卻無法保障這種財產繼承權。關于怎么解除雙方已分居多年的事實婚姻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可以協議解除,當事人就離婚財產分割問題達成協議的,只要該協議是當事人雙方真實意思的表達并且不違法,就是有效的。離婚財產分割協議是指夫妻雙方對離婚財產分割協議。簽訂的離婚財產分割協議不是在雙方簽字時生效的,因此,離婚財產分割協議生效前,如何辦理離婚財產公證成為保證離婚財產分割協議生效的關鍵。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第五條規定,未按婚姻法第八條規定辦理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訴到人民法院要求離婚的,應當區別對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公布實施以前,男女雙方已經符合結婚實質要件的,按事實婚姻處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公布實施以后,男女雙方符合結婚實質要件的,人民法院應當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補辦結婚登記;未補辦結婚登記的,按解除同居關系處理。
1、從法律上說,事實婚姻是一種不合法的婚姻關系,它不受法律的保護;而合法婚姻是經《婚姻法》確認的婚姻關系,它不論何時何地都受法律的保護。
2、從人身關系上說,合法的婚姻關系一旦確立,夫妻雙方即享有相互扶助的義務,任何情況下一方都不能隨便遺棄另一方,否則將承擔法律上的責任;而事實婚姻的雙方卻不享有這種確切的人身關系,一旦發生意外事件,無論是哪一方要求合法權利時都無法得到法律上的充分保護。
事實婚姻法律上是如何規定
3、從財產關系上說,合法婚姻所確立的財產關系是夫妻平等,兩人自結婚登記后即享有家庭財產的共同所有權,一方不能以另一方收入低于自己而否認對方的這種平等的權利(另有約定的除外),甚至以后夫妻關系如果發生變化,這種財產關系的平等性也不會發生變化;而事實婚姻卻無法保障這種財產關系平等性與合法性,以后一旦發生爭端,弱勢方的合法權益將無法得到保障。
4、從子女撫養方面來說,合法婚姻關系的夫妻雙方都負有撫養子女相同義務,即使是雙方的婚姻關系結束,任何一方也不能免除撫養未成年子女的義務;但是事實婚姻卻因為其婚姻關系在適用法律上就有困難,因而一旦婚姻關系發生變故,子女的撫養問題也無法得到很好的解決。
5、從財產的繼承上來說,合法婚姻關系所產生的夫妻雙方分別為對方的第一繼承人,一方發生意外或者死亡,對方是法律上的第一財產繼承人,任何人都無權剝奪;而事實婚姻卻無法保障這種財產繼承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