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37天不批捕取保候審么?

導讀:
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或者犯罪嫌疑人委托的律師及其他辯護人認為拘留超過法定期限的,有權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提出申訴,要求解除拘留。公安機關對嫌疑人拘留后,應該盡快的收集證據,一般案件刑事拘留的最長期限是37天,超過這個時限還沒有做出批捕決定的,公安機關應放人。
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或者犯罪嫌疑人委托的律師及其他辯護人認為拘留超過法定期限的,有權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提出申訴,要求解除拘留。公安機關對嫌疑人拘留后,應該盡快的收集證據,一般案件刑事拘留的最長期限是37天,超過這個時限還沒有做出批捕決定的,公安機關應放人。關于刑事拘留37天不批捕取保候審么?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刑事辯護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拘留37天不批捕取保候審么
不一定是取保候審。如果超過期限沒有證據證明需要逮捕的,要立即釋放,如果需要繼續偵查,就要變更強制措施為監視居住或者取保候審。如果公安機關沒有變更強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及法定代理人或聘請的律師可以向偵查機關或檢察院提出申訴,要求解除拘留。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或者犯罪嫌疑人委托的律師及其他辯護人認為拘留超過法定期限的,有權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提出申訴,要求解除拘留。經審查情況屬實的,應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解除拘留。經審查未超過法定期限的,應當書面答復申請人。
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對被采取強制措施法定期限屆滿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應當予以釋放、解除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或者依法變更強制措施。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或者辯護人對于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采取強制措施法定期限屆滿的,有權要求解除強制措施。
二、刑事拘留的期限是多久
對于公安機關依法決定和執行的刑事拘留,拘留的期限是法律分別規定的公安機關提請人民檢察院批準逮捕的時間和人民檢察院審查批準逮捕的時間的總和。
公安機關對嫌疑人拘留后,應該盡快的收集證據,一般案件刑事拘留的最長期限是37天,超過這個時限還沒有做出批捕決定的,公安機關應放人。有必要繼續偵查的,也應該變更強制措施,比如采取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等方式。作為代理人,可以向公安機關申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