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訴訟法二審抗訴有抗訴期限嗎?

導讀:
據此,抗訴是人民檢察院發現或者認為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確有錯誤時,提請審判機關依法重新審理并予以糾正的訴訟行為。《刑事訴訟法》第181條所指的是對一審未生效判決、裁定的抗訴。根據我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八十二條規定:“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級人民法院第一審的判決的,自收到判決書后五日以內,有權請求人民檢察院提出抗訴。人民檢察院自收到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請求后五日以內,應當作出是否抗訴的決定并且答復請求人。”
據此,抗訴是人民檢察院發現或者認為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確有錯誤時,提請審判機關依法重新審理并予以糾正的訴訟行為。《刑事訴訟法》第181條所指的是對一審未生效判決、裁定的抗訴。根據我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八十二條規定:“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級人民法院第一審的判決的,自收到判決書后五日以內,有權請求人民檢察院提出抗訴。人民檢察院自收到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請求后五日以內,應當作出是否抗訴的決定并且答復請求人。關于刑事訴訟法二審抗訴有抗訴期限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刑事辯護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刑事訴訟法二審抗訴有抗訴期限嗎
判決和裁定在發生法律效力后執行。《刑訴》第二百零八條第二款第一項:已過法定期限沒有上訴、抗訴的判決和裁定是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和裁定。所以,如果你是一審案件可以在法定期限內上訴,否則經過10日開始判決開始執行,判決前先行羈押的羈押一日折抵刑期兩日。
二,什么是刑事抗訴
《刑事訴訟法》第217條規定:“地方各級人民檢察院認為本級人民法院第一審的判決、裁定確有錯誤的時候,應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出抗訴。”據此,抗訴是人民檢察院發現或者認為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確有錯誤時,提請審判機關依法重新審理并予以糾正的訴訟行為。抗訴通常分為對一審未生效裁判的抗訴和對生效裁判的抗訴兩種,前者也叫上訴審程序的抗訴,后者也叫再審程序的抗訴。《刑事訴訟法》第181條所指的是對一審未生效判決、裁定的抗訴。有權對一審未生效判決、裁定抗訴的機關,是一審人民法院的同級人民檢察院。
根據我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八十二條規定:“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級人民法院第一審的判決的,自收到判決書后五日以內,有權請求人民檢察院提出抗訴。人民檢察院自收到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請求后五日以內,應當作出是否抗訴的決定并且答復請求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