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檢也算是工時

導讀:
根據《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第7條規定,懷孕的女職工,在勞動時間內進行產前檢查,應當算作勞動時間。商場人力主管認為,王女士利用工作時間進行產檢,應按照病假處理,故將王女士產檢當天的工資按照病假工資發放,并根據商場的員工管理制度,對季度累計請假天數超過十天的,扣發當季度獎金。王女士為此很苦惱,產檢不能不做,可是每次都因此扣工資,無形中又增大了她的經濟壓力。因此,商場將王女士的產檢時間視為病假,按病假標準發放工資,并因此扣發王女士季度獎金的行為是違反法律、法規中對“三期”女職工勞動權益特殊保護的,應當予以糾正。那么產檢也算是工時。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根據《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第7條規定,懷孕的女職工,在勞動時間內進行產前檢查,應當算作勞動時間。商場人力主管認為,王女士利用工作時間進行產檢,應按照病假處理,故將王女士產檢當天的工資按照病假工資發放,并根據商場的員工管理制度,對季度累計請假天數超過十天的,扣發當季度獎金。王女士為此很苦惱,產檢不能不做,可是每次都因此扣工資,無形中又增大了她的經濟壓力。因此,商場將王女士的產檢時間視為病假,按病假標準發放工資,并因此扣發王女士季度獎金的行為是違反法律、法規中對“三期”女職工勞動權益特殊保護的,應當予以糾正。關于產檢也算是工時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合同糾紛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核心內容:4月28日,國務院總理溫家寶簽署國務院令,公布《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以下簡稱《規定》)。根據《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第7條規定,懷孕的女職工,在勞動時間內進行產前檢查,應當算作勞動時間。
王女士是某商場的銷售員,懷孕后定期到醫院進行產前檢查。近一個時期,王女士每一兩周就要向單位請一次假。商場人力主管認為,王女士利用工作時間進行產檢,應按照病假處理,故將王女士產檢當天的工資按照病假工資發放,并根據商場的員工管理制度,對季度累計請假天數超過十天的,扣發當季度獎金。王女士為此很苦惱,產檢不能不做,可是每次都因此扣工資,無形中又增大了她的經濟壓力。
根據《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第7條規定,懷孕的女職工,在勞動時間內進行產前檢查,應當算作勞動時間。《〈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問題解答》中對產前檢查作出了明確規定,女職工產前檢查應按出勤對待,不能按病假、事假、曠工處理;對在生產第一線的女職工,要相應地減少生產定額,以保證產前檢查時間。因此,商場將王女士的產檢時間視為病假,按病假標準發放工資,并因此扣發王女士季度獎金的行為是違反法律、法規中對“三期”女職工勞動權益特殊保護的,應當予以糾正。
本文由勞動法 整理,更多內容關注: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勞動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