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車盜搶險該如何理賠?

導讀:
2003年8月13日,該車被盜,周先生遵照的要求立即向公安機關和報了案。周先生持公安機關證明向保險公司處索賠,保險公司同意理賠。而保險公司則認為,既然被盜汽車已經找回,因汽車被盜而引起的保險賠償金的問題已不存在,因此周先生應領回自己的汽車,并承擔保險公司為索賠該車所花費的開支。周先生一聽自己不僅只能領回被盜,而且還要向保險公司賠償找車開支,堅決不同意,便起訴至法院。他為該車辦理了全車盜搶,確認額為8萬元,保險期限為1年。根據全車盜搶險條款的規定,保險人賠償后,如果被盜搶的保險車輛找回,應將該車輛歸還被保險人,同時收回相應的賠款。那么全車盜搶險該如何理賠?。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2003年8月13日,該車被盜,周先生遵照的要求立即向公安機關和報了案。周先生持公安機關證明向保險公司處索賠,保險公司同意理賠。而保險公司則認為,既然被盜汽車已經找回,因汽車被盜而引起的保險賠償金的問題已不存在,因此周先生應領回自己的汽車,并承擔保險公司為索賠該車所花費的開支。周先生一聽自己不僅只能領回被盜,而且還要向保險公司賠償找車開支,堅決不同意,便起訴至法院。關于全車盜搶險該如何理賠?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案情】
周先生于2002年8月7日購買了一輛夏利車,購車費6.9萬元,附加費1.5萬元。他為該車辦理了全車盜搶,確認額為8萬元,保險期限為1年。2003年8月13日,該車被盜,周先生遵照的要求立即向公安機關和報了案。3個月后,汽車仍未找到。周先生持公安機關證明向保險公司處索賠,保險公司同意理賠。12月初,周先生被盜的汽車被公安機關追回,保險公司將車取回,并通知周先生取車,但這時周先生不愿收回自己丟失的汽車,而要求保險公司按照保險支付8萬元的保險金及其利息。而保險公司則認為,既然被盜汽車已經找回,因汽車被盜而引起的保險賠償金的問題已不存在,因此周先生應領回自己的汽車,并承擔保險公司為索賠該車所花費的開支。周先生一聽自己不僅只能領回被盜,而且還要向保險公司賠償找車開支,堅決不同意,便起訴至法院。
【案例分析】
一般而言被盜車輛被追回后,如果被保險人看到車輛已不值被盜前的價格,一般愿意選擇給付保險金。根據全車盜搶險條款的規定,保險人賠償后,如果被盜搶的保險車輛找回,應將該車輛歸還被保險人,同時收回相應的賠款。如果被保險人不愿意收回原車,則車輛的所有權歸保險人。也就是說,被保險人具備要車或者要保險金的選擇權。保險公司以保險金尚未賠付為由,拒絕周先生行使該選擇權是沒有道理的,因為是保險公司的原因導致周先生在車已找回時尚未拿到賠償金,而保險公司卻以此為理由將周先生的選擇權剝奪,因此,周先生要求保險公司按照保險合同支付保險金是合理的。
【律師提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