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死亡賠償金怎么算?

導讀:
死亡賠償金,又稱死亡補償費,是死者因他人致害死亡后由加害人給其近親屬所造成的物質性收入損失的一種補償。交通事故死亡賠償金標準主要賠償:1、喪葬費: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標準,以六個月總額計算。那么交通事故死亡賠償金怎么算?。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因而死亡是常見的事情,當然面對死亡誰都無能為力。但對于死者家屬,在遭受精神上的重創后,在經濟上是要給予相應賠償的。今天,我們就一起來了解一下賠償金怎么算。
死亡賠償金,又稱死亡補償費,是死者因他人致害死亡后由加害人給其近親屬所造成的物質性收入損失的一種補償。
交通事故死亡賠償金標準主要賠償:
1、喪葬費: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標準,以六個月總額計算。
4、。
5、其他的還有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
附:
死亡賠償金相關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對死亡賠償金采取定型化賠償模式,即賠償數額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的客觀標準以二十年固定賠償年限計算。這一計算標準既與過去的法律相銜接,又不致因主觀計算導致貧富懸殊、兩極分化。
注:
1、按照這一計算標準,死亡賠償金比過去提高一倍多。
2、需要注意的是,根據人身損害賠償司法解釋第30條的規定,賠償權利人舉證證明其住所地或者經常居住地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高于受訴法院所在地標準的,死亡賠償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經常居住地的相關標準計算。
3、在人身損害賠償司法解釋前,《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規定的死亡補償費按照交通事故發生地平均生活費計算,對于死亡賠償金的計算標準為上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而、沒有規定具體的標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