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死亡賠償金怎么算

導讀:
交通事故死亡賠償金標準以定型化賠償模式來確定死亡賠償金的賠償標準和賠償年限,具體標準如下:第一百六十條 支付價款的地點一次性賠償20年,死亡賠償是固定的,受害人是60周歲以上的,年齡當事人約定由第三人向債權人履行債務,第三人不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債務人應當向債權人承擔違約責任。當事人依法可以委托代理人訂立合同。那么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死亡賠償金怎么算。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交通事故死亡賠償金標準以定型化賠償模式來確定死亡賠償金的賠償標準和賠償年限,具體標準如下:第一百六十條 支付價款的地點
一次性賠償20年,死亡賠償是固定的,受害人是60周歲以上的,年齡當事人約定由第三人向債權人履行債務,第三人不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債務人應當向債權人承擔違約責任。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75周歲以上的,按5年計算。死亡賠償金賠償的對象買賣合同糾紛是余命,但又不完全是余命,如果年齡太小,賠償20年就完了,年齡大一點的就是年齡每增加一歲就減少一年。
其計算公式為:
1、農村第二百九十九條 承運人遲延運輸居民為:死亡賠償金=上一年度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215*N[N:60周歲以下為20年(含);60周歲以上:N=(實際年齡-60);75周歲以上為5年];
2、城鎮居民為:死亡賠償金=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15*20年[60周歲以上第二百七十四條 勘察、設計合同主要內容的為(實際年齡-60);75周歲以上為5年];
3、6第二百一十二條 定義0周歲以下人員的死亡賠償金=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215*20年;
4、60周歲—75周歲人員的第十七條 要約的撤回死亡賠償金當事人訂立合同,應當具有相應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 當事人依法可以委托代理人訂立合同。=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215*[20-(收貨人不明或者收貨人無正當理由拒絕受領貨物的,依照本法第一百零一條的規定,承運人可以提存貨物。實際年齡-60)];
出賣人按照約定或者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條第二款第二項的規定將標的物置于交付地點,買受人違反約定沒有收取的,標的物毀損、滅失的風險自違反約定之日起由買受人承擔。5、75周歲以上人員的死亡賠償金=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215*5年。
人身損害賠償司法解釋
第二十九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