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死亡賠償金有什么規定,如何賠?

導讀:
但在很多情況下,受害人并沒有需要撫養的近親屬,為平衡利益,法律規定對受害人近親屬因受害人死亡反射性精神利益損害,侵權責任人亦應當賠償。我國的、、、《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2001年3月公布施行的《精神損害賠償司法解釋》基本上采納了這一理論,將死亡賠償金定性為精神損失。因此,死亡賠償金應當是一種物質損失。我國所確定的賠償的原則為受害人的物質損害的范圍,其將死亡賠償金也列入賠償的范圍之列,也就是確定了死亡賠償金的財產性質地位。那么交通事故死亡賠償金有什么規定,如何賠?。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交通事故死亡賠償金有什么規定?
傳統上有“撫養喪失說”和“繼承喪失說”兩種理論。“撫養喪失說”認為,因受害人死亡,受害人生前扶養的未成年人或者喪失勞動能力、又沒有其他生活來源的成年近親屬,因此喪失了生活資源的供給來源,受有財產損害,侵權責任人應當對該項損害予以賠償。但在很多情況下,受害人并沒有需要撫養的近親屬,為平衡利益,法律規定對受害人近親屬因受害人死亡反射性精神利益損害,侵權責任人亦應當賠償。我國的、、、《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2001年3月公布施行的《精神損害賠償司法解釋》基本上采納了這一理論,將死亡賠償金定性為精神損失。“繼承喪失說”認為,侵害他人生命致人死亡,不僅生命利益本身受侵害,而且造成受害人余命年歲內的收入“逸失”,也就是給與受害人共同生活的家庭共同體造成了應得財產的損失。因此,死亡賠償金應當是一種物質損失。我國所確定的賠償的原則為受害人的物質損害的范圍,其將死亡賠償金也列入賠償的范圍之列,也就是確定了死亡賠償金的財產性質地位。
二、交通事故死亡賠償金怎么確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