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中交強險賠償額度是多少?

導讀:
交強險賠償最高額度七十六條的修改內容,適當減輕了在非機動車存在過錯的情況下,機動車的賠償責任。該修改于2008年5月1日起實施,保監會制定的保險公司交強險統一條款也作了相應調整。根據道交法第七十六條,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保險公司在無責情況下的交強險賠償額度而根據交強險條款第八條第(四)項的內容,交強險雖在賠償上不分責任,但在保險公司承保的一方被認定無責的情況下,交強險按無責賠償標準進行賠償,即醫藥費1000元,死亡傷殘賠償金1.1萬元,財產損失100元。那么交通事故中交強險賠償額度是多少?。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交強險賠償最高額度
七十六條的修改內容,適當減輕了在非機動車存在過錯的情況下,機動車的賠償責任。該修改于2008年5月1日起實施,保監會制定的保險公司交強險統一條款也作了相應調整(如按機動車無責情況下的交強險無責賠償限額)。而在此期間,保險公司的賠償責任又經過了一個已經投保商業險視為交強險的過渡期(約為2004道交法頒布至2006年7月,實際審判中按各地實際統一實施交強險的時間為最后時限),交強險賠償額也經過了最高限額6萬元到12.2萬元的轉換(以2008年2月1日為“分水嶺”,之后發生的交通事故均按12.2萬元計算交強險限額)。
12.2萬元按照保監會制訂的全國統一條款,又分為:
1.醫療費賠償金部分:賠償限額為1萬元(包括醫藥費、診療費、住院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合理的后續治療費、整容費、營養費);
2.死亡傷殘賠償金部分:賠償限額為1.1元(包括賠償喪葬費、死亡補償費、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用、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護理費、康復費、交通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住宿費、,被保險人依照法院判決或者調解承擔的精神損害撫慰金);
3.財產損失賠償金部分:賠償限額為2000元,包括因交通事故造成的直接財產損失。
根據道交法第七十六條,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也就是說無論有責或者無責,保險公司都要負賠償責任。
保險公司在無責情況下的交強險賠償額度
而根據交強險條款第八條第(四)項的內容,交強險雖在賠償上不分責任,但在保險公司承保的一方被認定無責的情況下,交強險按無責賠償標準進行賠償,即醫藥費1000元,死亡傷殘賠償金1.1萬元,財產損失1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