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賠償計算公式是怎樣的?

導讀:
五、住院伙食補助費=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出差伙食補助標準(元/天)×住院天數六、醫療費賠償金=診療費+醫藥費+住院費+其他七、誤工費=誤工收入×誤工時間八、護理費=交通事故發生地護工同等級別護理勞務報酬標準×護理天數九、死亡賠償金=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20年十、交通費=實際發生的合理費用十一、住宿費=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出差住宿標準×住宿時間十二、直接財產損失費=受損壞的財產的直接損失(需鑒定)十三、車輛停運損失費=車輛停運期間實際發生的損失(需鑒定)十四、精神損害費=法院根據實際情況判決那么交通事故賠償計算公式是怎樣的?。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殘疾賠償金=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傷殘系數×賠償年限
二、殘疾輔助器具費=適用普通器具的合理費用
三、喪葬費=事故責任人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6個月
四、被扶養人生活費=事故責任人所在地人均年消費性支出×撫養年限
被扶養人生活費的計算公式分為受害人死亡和殘疾兩種情形:
(一)受害人死亡的,被扶養人生活費的計算公式
1.被扶養人生活費(18周歲以下的未成年被扶養人)=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或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18歲-被扶養人年齡)÷對被扶養人承擔扶養義務的人數
2.被扶養人生活費(60周歲以下無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被扶養人)=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或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對被扶養人承擔扶養義務的人數
3.被扶養人生活費(60周歲至74周歲的被扶養人)=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或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20年-(被扶養人實際年齡-60歲)]÷對被扶養人承擔扶養義務的人數
(二)受害人殘疾的,被扶養人生活費的計算公式
1.被扶養人生活費(18周歲以下的未成年被扶養人)=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或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18歲-被扶養人年齡)÷對被扶養人承擔扶養義務的人數×傷殘賠償系數。
2.被扶養人生活費(60周歲以下無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被扶養人)=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或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對被扶養人承擔扶養義務的人數×傷殘賠償系數×20年;
3.被扶養人生活費(60周歲至74周歲的被扶養人)=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或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20年-(被扶養人實際年齡-60歲)]÷對被扶養人承擔扶養義務的人數×傷殘賠償系數:
傷殘賠償系數,是指傷殘賠償的百分比,每一級的賠償系數相差10%,死亡和1級傷殘,賠償系數最高,為100%;依次為10級是最低傷殘級別,賠償最低系數最低,依次為10%。
五、住院伙食補助費=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出差伙食補助標準(元/天)×住院天數
六、醫療費賠償金=診療費+醫藥費+住院費+其他
七、誤工費=誤工收入(天/月/年)×誤工時間
八、護理費=交通事故發生地護工同等級別護理勞務報酬標準×護理天數
九、死亡賠償金=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20年
十、交通費=實際發生的合理費用
十一、住宿費=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出差住宿標準×住宿時間
十二、直接財產損失費=受損壞的財產的直接損失(需鑒定)
十三、車輛停運損失費=車輛停運期間實際發生的損失(需鑒定)
十四、精神損害費=法院根據實際情況判決(原則上以構成傷殘為基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