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遇交通事故受害人該怎么做

導讀:
所以私了時,最好將事故發生的經過,雙方確認的交通事故責任,以及達成的賠償用事宜寫成書面材料,然后雙方簽字確認,有條件的還可以對事故現場和車輛進行拍照。發生財產損失事故,并具有前款第二項至第五項情形之一,車輛可以移動的,受害人可以在報警后,在確保安全的原則下對現場拍照或者標劃停車位置,將車輛移至不妨礙交通的地點等候處理。那么遭遇交通事故受害人該怎么做。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發生交通事故受害人該怎么做
1、輕微交通事故的處理
如果交通事故比較輕微,沒有造成人員傷亡和重大財產損失的,可以將車移到不妨礙交通的地方后,自行私了。私了的最大好處是快捷,最大弊端是有可能不徹底,出現反復。所以私了時,最好將事故發生的經過,雙方確認的交通事故責任,以及達成的賠償用事宜寫成書面材料(該私了協議應該包括事故的時間、地點、受害人姓名、駕駛證、聯系方式、機動車牌號、保險憑證號),然后雙方簽字確認,有條件的還可以對事故現場和車輛進行拍照。以便以后一方反悔或不履行,這些可以作為證據提交法院。
2、嚴重交通事故的處理
如果交通事故中出現人員傷亡的,應當立即停車,打開危險報警閃光燈,設置危險警告標志等;然后報警、及時搶救傷員,搶救傷員時注意保護現場,有條件的可以對現場進行拍照,對有目擊者的,要記下目擊者的姓名聯系方式;并在48小時內向保險公司報案;最后等待交警現場調查詢問。
3、交通事故后續處理程序
交警部門出具交通事故認定書(一般勘現場調查后10天內;或檢查、鑒定結論確定之后5天內;如逃逸的,查獲逃逸人和車后10天內;如果對交通事故認定不服,不能提起行政訴訟,只能在收到認定書之日起三人內向上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申請復核,一般很難改變,除非你有過硬的證據,另外還可以通過賠償訴訟時,對交通事故認定書提出質疑,并向法院舉證,如果證據過硬,法院將不采納交通事故認定書。
二、發生交通事故受害人要注意什么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八條:道路交通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應當保護現場并立即報警:
(一)造成人員死亡、受傷的;
(二)發生財產損失事故,受害人對事實或者成因有爭議的,以及雖然對事實或者成因無爭議,但協商損害賠償未達成協議的;
(三)機動車無號牌、無檢驗合格標志、無保險標志的;
(四)載運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學物品以及毒害性、放射性、腐蝕性、傳染病病源體等危險物品車輛的;
(五)碰撞建筑物、公共設施或者其他設施的;
(六)駕駛人無有效機動車駕駛證的;
(七)駕駛人有飲酒、服用國家管制的精神藥品或者麻醉藥品嫌疑的;
(八)受害人不能自行移動車輛的。
發生財產損失事故,并具有前款第二項至第五項情形之一,車輛可以移動的,受害人可以在報警后,在確保安全的原則下對現場拍照或者標劃停車位置,將車輛移至不妨礙交通的地點等候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