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受害人成植物人怎么賠

導讀:
同時人身損害賠償解釋規定被扶養人是未成年人的計算至18周歲60周歲以上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1年75周歲以上的按5年計算。人身損害賠償解釋第26條規定殘疾輔助器具費按照普通適用器具的合理費用標準計算。那么交通事故受害人成植物人怎么賠。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同時人身損害賠償解釋規定被扶養人是未成年人的計算至18周歲60周歲以上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1年75周歲以上的按5年計算。人身損害賠償解釋第26條規定殘疾輔助器具費按照普通適用器具的合理費用標準計算。關于交通事故受害人成植物人怎么賠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交通事故成植物人如何索賠償
1、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項目
賠償項目有醫療費、誤工費、伙食費、營養費、交通費、住宿費、護理費、精神損害撫慰金、被撫養人生活費如構成殘疾的還有殘疾賠償金、殘疾器具費、康復費、后續治療費如死亡的還有死亡賠償金、喪葬費。
2、具體計算標準是以事故發生地或者當事人戶籍所在地的經濟水平為參數。每年都有所不同。
3、另外還存在責任劃分的問題。
4、目前植物人賠償最高額為320萬元對于如此重大案件建議尋求高水平律師。
二、新交通事故賠償標準
交通事故賠償的項目包括醫療費、誤工費、住院伙食補助費、護理費、殘疾者生活補助費、殘疾用具費、喪葬費、死亡補償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交通費、住宿費和財產直接損失。前款規定的賠償項目應當按照實際情況確定并一次性結算費用。
(一)殘疾賠償金的賠償標準
人身損害賠償解釋第25條規定殘疾賠償金根據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或者傷殘等級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自定殘之日起按20年計算。但60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1年75周歲以上的按5年計算。
(二)被扶養人生活費的賠償標準
以前對被扶養人生活費賠償標準是生活困難補助標準或者基本生活費標準前者每月就是幾十元后者實際上是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也不過每月二三百元。人身損害賠償解釋則規定以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和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標準也體現賠償與損害的一致。同時人身損害賠償解釋規定被扶養人是未成年人的計算至18周歲60周歲以上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1年75周歲以上的按5年計算。這也有別于就辦法規定的“未成年人計算至16周歲50周歲以下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50周歲以上的按照5年計算。”
(三)死亡賠償金的賠償標準
人身損害賠償解釋放棄了法釋20017號精神損害賠償解釋對死亡賠償采取“撫養喪失說”進行解釋的立場而是以“繼承喪失說”解釋我國有關法律規定中的死亡賠償制度。按照這一新的立場死亡賠償金的內容是對收人損失的賠償其性質是財產損害賠償而不是精神損害賠償。
(四)殘疾輔助器具費的賠償標準
殘疾輔助器具是因傷致殘的受害人為補償其遭受創傷的身體器官功能、輔助其實現生活自理或者從事生產勞動而購買、配制的生活自助器具。
人身損害賠償解釋第26條規定殘疾輔助器具費按照普通適用器具的合理費用標準計算。傷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參照輔助器具配制機構的意見確定相應的合理費用標準。輔助器具的更換周期和賠償期限參照配制機構的意見確定。
(五)醫療費的賠償標準
醫療費是指受害人在遭受人身傷害之后接受醫學上的檢查、治療與康復訓練所必須支出的費用。
人身損害賠償解釋第19條規定醫療費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醫藥費、住院費等收款憑證結合病歷和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據確定。賠償義務人對治療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異議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舉證責任。醫療費的賠償數額按照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實際發生的數額確定。器官功能恢復訓練所必要的康復費、適當的整容費以及其他后續治療費賠償權利人可以待實際發生后另行起訴。但根據醫療證明或者鑒定結論確定必然發生的費用可以與已經發生的醫療費一并予以賠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