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責任方不肯賠償怎么辦呢?

導讀:
當事人沒有確切證據中止履行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接去事故發生地的法院或者責任方所在地法院起訴,要求賠償即可。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別、工作單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承租人未按照約定的方法或者租賃物的性質使用租賃物,致使租賃物受到損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賠償損失。那么交通事故責任方不肯賠償怎么辦呢?。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直應當先履行債務的當事人,有確切證據證明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一)經營狀況嚴重惡化; (二)轉移財產、抽逃資金,以逃避債務; (三)喪失商業信譽; (四)有喪失或者可能喪失履行債務能力的其他情形。 當事人沒有確切證據中止履行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接去事故發生地的法院或者責任方所在地法院起訴,要求賠償即可。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一條規定,起訴狀應當記第三百四十條 合作開發技術成果的歸屬明下列第六十條 嚴格履行與誠實信用事項:
(一)原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標的物毀損、滅失的風險由買受人承擔的,不影響因出賣人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買受人要求其承擔違約責任的權利。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別、工作單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承租人未按照約定的方法或者租賃物的性質使用租賃物,致使租賃物受到損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賠償損失。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等信息;
(三)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與理由;
(四)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