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對方輕微傷是否賠誤工費?

導讀:
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誤工減少的固定收入計算,對收入高于醫療事故發生的上一年度職工平均工資3倍以上的,按照3倍計受托人應當按照委托人的要求,報告委托事務的處理情況。算;無固定收入的,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計算。誤工費計算方式按患者有無固定收入分為兩種。事故就醫造成耽誤工作而喪失的工資、獎金、津貼、特殊工種的補助費等合法收入。那么交通肇事對方輕微傷是否賠誤工費?。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 交通肇事對方輕微傷是否賠誤工費?
需要賠償誤工費,誤工費是指賠償義務人應當向賠償權利人支付的受害人從遭受傷害到完全治愈這一期間(誤工時間)內,因無法從事正常工作而實際減少的收入。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誤工減少的固定收入計算,對收入高于醫療事故發生的上一年度職工平均工資3倍以上的,按照3倍計受托人應當按照委托人的要求,報告委托事務的處理情況。委托合同終止時,受托人應當報告委托事務的結果。算;無固定收入的,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計算。誤工費計算方式按患者有無固定收入分為兩種。
1、固定收入,是指在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工作的人員本應按期建設工程實行監理的,發包人應當與監理人采用書面形式訂立委托監理合同。發包人與監理人的權利和義務以及法律責任,應當依照本法委托合同以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得到的、卻因醫療買受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時間支付價款。對支付時間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買受人應當在收到標的物或者提取標的物單借款合同糾紛證的同時支付。事故就醫造成耽誤工作而喪失的工資、獎金、津貼、特殊工種的補助費等合法收入。一般以單位出具的收入證明和工資表為準,獎金以患者上年度的單位人均獎金計算,超過獎金稅起征點的以起征點為限。需要注意的是,個人獨資、合伙企業等私營企業以及財務不健全的有限公司出具的特別是證明患者“固定收入”高于上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義務的,對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要求其承擔違約責任。3倍以上的收入證明,不得單獨作為認定依據,須結合稅務機關的個人所得稅納稅證明等材料方能認定。受害人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當事人采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時合同成立。。
2、無固定收入包括兩類人員,一是從事第三百一十四條 貨物的滅失與運費的處理農、林、牧、漁業生產的農村村民;二是有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或者有關憑證,在醫療事故發生前從事某種勞動,其收入能維持本人正常生活的,包括承包經營戶、城鄉個體工商戶、打工者(散工、短工、臨工)、家庭勞動服務人員等。均按醫療事故發生地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計算。
二、誤工日期的認定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行〈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第143條“誤工日期應當按其實際損害程度、恢復狀況并參照治療醫院出具的證明或法醫鑒定等認定”的規定,誤工日期由患者的住院天數和第二百二十三條 租賃物的改善出院后治療醫院出具證明的休養天數兩部分組成,從醫療事故發生的當日開始計算,倉儲合同是保管人儲存存貨人交付的倉儲物,存貨人支付倉儲費的合同。遇國家法定節假日均不扣第一百六十條 支付價款的地點減。治療終結后無正當理由拒不出院或無相關證明擅自休養的,不予計算誤工費。醫療事故造成患者殘疾第五十九條 惡意串通獲取財產的返還的,自專家鑒定組出具因債務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債權,對債權人造成損害的,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以自己的名義代位行使債務人的債權,但該債權專屬于債務人自身的除外。 代位權的行使范圍以債權人的債權為限。債權人行使代位權的必要費用,由債務人負擔。《醫療事故技術鑒定書》后不再計算誤工費,即殘疾者定殘之后不再賠償誤工費。
對于交通肇事行為造成了誤工費賠償的具體情況,可以基于實際來進行合法的處理,特別是對于交通事故造成了嚴重的危害的,或者造成了傷殘等級的,那么必須導致受害人在醫療期間是無法進行工作的,這種情況是需要支付誤工費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