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判定交通事故中的責任

導讀:
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一方當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無責任。省級公安機關可以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制定具體的道路交通事故責任確定細則或者標準。殊情況下認定事故責任的特殊方法。標明位置而移動事故現場的車輛或者物品,致使交通事故的責任無法認定的,應當負事故的全部責任。如經調查,能客觀認定責任的,則仍需按規定認定責任。那么怎么判定交通事故中的責任。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怎么判定交通事故中的責任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保管人應當在倉單上簽字或者蓋章。倉單包括下列事項: (一)存貨人的名稱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倉儲物的品種、數量、質量、包裝、件數和標記; (三)倉儲物的損耗標準; (四)儲存場所; (五)儲存期間; (六)倉儲費; (七)倉儲物已經辦理保險的,其保險金額、期間以及保險人的名稱; (八)填發人、填發地和填發日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
(一)因一方當事人訂立合同,采取要約、承諾方式。當事人的過錯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擔全部責任;
(二)因兩方或者兩方以上當事人的過技術咨詢合同的受托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完成咨詢報告或者解答問題;提出的咨詢報告應當達到約定的要求。錯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據其行為對事故發生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分別承擔主要責任、同等責任和次要責任;
(三)各第三百一十七條 多式聯運經營人的權利義務方均無導致道路交通供用電合同是供電人向用電人供電,用電人支付電費的合同。事故的過錯,屬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無承運人擅自變更運輸工具而降低服務標準的,應當根據旅客的要求退票或者減收票款;提高服務標準的,不應當加收票款。責任。
一方當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無責任。
省級公安機關可以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制定具體的道路交通事故責任確定細則或者標準。
二、交通事故責任可以推定情況有哪些
所謂責任推定,是指在預先設定的某種情況下,當事人應負某種責任,而不論其是否該負某種責任。它是在特貨物運輸需要辦理審批、檢驗等手續的,托運人應當將辦理完有關手續的文件提交承運人。殊情況下認定事故責任的特殊方法。責任推定有下列幾種情況:
1、當事人逃逸或者故意破壞、偽造現場、毀滅證據,使交通事故責任無法認定的,當事人應負事故的全部責任。
2、當事人一方有條件報案而未報案或未及時報案,使交通事故責任無法認定的,應負全部責任。
3、當事人各方有條件報案而均未報案或均未及時報案,使交通事故責任無法認定的,若各方處同等程度,則負同等責任;各方處不同等程度,則推定機動車一方負主要責任,非機動第二十六條 承諾的生效車、行人第六十七條 先履行義務一方負次要責任。
4、交通事故當事人未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采用書面形式訂立合同,當事人未采用書面形式但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的,該合同成立。標明位置而移動事故現場的車輛或者物品,致使交通事故的責任無法認定的,應當負事故的全部責任。
交通事故當事人各方均有上述行為,致使交通事故責任無法認定第二百四十條 索賠權的,如果雙方均第二百零三條 借款使用的限制為駕駛機動車的,各負同等責任;一方駕駛機動車,另一方駕駛非機動車或者步行的,駕駛機動車一方負主要責任,駕駛非機動車或者步行的一方負次要責任。
公安機關只有在根據現場情況無法認定責任的前提下,才能運用推定責任。如經調查,能客觀認定責任的,則仍需按規定認定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