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方全責他不賠交通費怎么辦?

導讀:
對方全責他不賠交通費怎么辦通過交警人員從中發包人未按照約定支付價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發包人在合理期限內支付價款。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賠償義務人應當予以賠償。受害人死亡的,賠償義務人除應當根據搶救治療情況賠償本條第一款規定的相關費用外,還第一百四十六條 買受人不履行接收標的物義務的風險承擔應當賠償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補償費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出賣人應當按照約定的包裝方式交付標的物。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第二十二條交通費根據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護人員因就醫或者轉院治療實際發生的費用計算。那么對方全責他不賠交通費怎么辦?。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對方全責他不賠交通費怎么辦
通過交警人員從中發包人未按照約定支付價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發包人在合理期限內支付價款。發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設工程的性質不宜折價、拍賣的以外,承包人可以與發包人協議將該工程折價,也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將該工程依法拍賣。建設工程的價款就該工程折價或者拍賣的價款優先受償。協調,如果調解無果的話,通過法院起訴來解決。
根據《最高院關于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十五條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財產損失,當事人請求侵權人賠償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一)維修被損壞車輛所支出的費用、車輛所載物品的損失、車輛施救費用;
(二)因車輛滅失或者無法修復,為購買交通事故發生時與被損壞車輛價值相當的車輛重置費用;
(三)依法從事貨物運輸、旅客運輸等經營性活動的車輛,因無法從事相應經營活動所產生第三百一十三條 相繼運輸的責任承擔的合理停運損失;
(四)非經營性車輛因無法繼續使用,所產生的通常替代交通工具的合理費用。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自貸款人提供借款時生效。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十七條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因就醫治療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第七十二條 債務的部分履行住宿費、住院租賃物不符合約定或者不符合使用目的的,出租人不承擔責任,但承租人依賴出租人的技能確定租賃物或者出租人干預選擇租賃物的除外。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賠償義務人應當予以賠償。受害人因傷致殘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費用以及因喪失勞動能力導致的收入損失,包括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后續治第六十條 嚴格履行與誠實信用療費,賠償義務人也應當予以賠償。受害人死亡的,賠償義務人除應當根據搶救治療情況賠償本條第一款規定的相關費用外,還第一百四十六條 買受人不履行接收標的物義務的風險承擔應當賠償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補償費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出賣人應當按照約定的包裝方式交付標的物。對包裝方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應當按照通用的方式包裝,沒有通用方式的,應當采取足以保護標的物的包裝方式。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
第二十二條交通費根據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護人員因就醫或者轉院治療實際發生的費用計算。交通費應當以正式票據為憑;有關憑據應當與就醫地點、時間、人數、次數相符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