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對方全責可以要求對方賠償什么

導讀:
車禍對方全責可以要求對方賠償什么:通事故對方全責,造成人身損害的,要承擔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
車禍對方全責可以要求對方賠償什么
交通事故對方全責,造成人身損害的,要承擔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
除此之外,還要賠償維修被損壞車輛所支出的費用、車輛所載物品的損失、車輛施救費用;因車輛滅失或者無法修復,為購買交通事故發生時與被損壞車輛價值相當的車輛重置費用;依法從事貨物運輸、旅客運輸等經營性活動的車輛,因無法從事相應經營活動所產生的合理停運損失;非經營性車輛因無法繼續使用,所產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費用。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交通事故損害人傷賠償主要有以下項目:
一、醫療費 (按照實際發票主張);
二、住院伙食費(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出差伙食補助標準(元/天)×住院天數);
三、營養費(按照當地標準×營養期);
四、護理費(交通事故發生地護工同等級別護理勞務報酬標準×護理期);
五、誤工費(事故前實際收入×誤工期);
六、交通費(提供相應票據或者法院酌定);
以上屬于一般理賠項目,如傷者存在死亡或者傷殘情況,需賠償:
七、殘疾賠償金(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農村居民)人均收入×傷殘系數×賠償年限);
八、精神撫慰金(一般為一個等級5000元,個別地區存在差異);
九、殘疾輔助器具費(按照實際票據主張);
十、被撫養人生活費(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農村居民)人均年消費性支出×撫養年限);
十一、死亡案件還存在給付喪葬費的相關費用,具體計算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6個月。
其中對于誤工期、護理期、營養期的期限標準以及傷殘等級可以在司法鑒定所進行鑒定后確定。
第十二條 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財產損失,當事人請求侵權人賠償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一)維修被損壞車輛所支出的費用、車輛所載物品的損失、車輛施救費用;
(二)因車輛滅失或者無法修復,為購買交通事故發生時與被損壞車輛價值相當的車輛重置費用;
(三)依法從事貨物運輸、旅客運輸等經營性活動的車輛,因無法從事相應經營活動所產生的合理停運損失;
(四)非經營性車輛因無法繼續使用,所產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費用。
車禍對方全責可以要求對方賠償項目
道路交通事故損害案件中,賠償項目的內容可分為三大類型,一種是一般傷害的賠償項目內容,一種是傷殘傷害的賠償項目內容,還有一種是死亡案件的損害賠償內容。具體為:
一般傷害的賠償項目
一般傷害案件中,受害人可獲得賠償項目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下稱(下稱《解釋》)包括有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后續治療費。
傷殘傷害的賠償項目
在受害人經司法鑒定機構依據《道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傷殘程度評定》鑒定構成殘疾后,可主張的的項目除上述一般傷害案件中的項目外,還可主張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可能存在的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可能被法院支持的精神損害撫慰金。
死亡傷害的賠償項目
死亡傷害案件中,基于死亡的結果直接會發生的賠償項目包括死亡賠償金、喪葬費,可能存在的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可能被法院支持的精神損害撫慰金。此外,如果死者在死亡前經過搶救治療的,那么搶救治療期間的醫療費、護理費、誤工費、營養費等家屬也可以主張相應的賠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