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地合同轉讓協議書

導讀:
2019年7月1日至2029年6月1日每月每平方米3元人民幣計,每月3000元。本協議由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協議書一式兩份,由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而合同的終止只是使合同關系消滅,向將來發生效力,不產生恢復原狀的效力。合同解除通常被視為對違約的一種補救措施,是對違約方的制裁。因此,合同的解除一般僅適用于違約場合。適用范圍要比合同解除的適用范圍廣。那么租地合同轉讓協議書。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2019年7月1日至2029年6月1日每月每平方米3元人民幣計,每月3000元。本協議由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協議書一式兩份,由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而合同的終止只是使合同關系消滅,向將來發生效力,不產生恢復原狀的效力。合同解除通常被視為對違約的一種補救措施,是對違約方的制裁。因此,合同的解除一般僅適用于違約場合。適用范圍要比合同解除的適用范圍廣。關于租地合同轉讓協議書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合同糾紛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乙方:洪忠村(深圳市龍崗區坪地欣臺茂彈簧五金廠)
身份證號碼: 0058657004(b)
丙方:張小五
身份正號碼: 342125************
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經甲,乙,丙三方友好協商,現就乙方原租用甲方:原富怡廠(石吉路5號),面積1000平方米,轉讓給丙方,使用的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1、甲乙同意乙方將原乙方租用的位于吉坑村石吉路5號轉讓給丙方,原甲,乙雙方于2010年6月30日簽訂的合同自2010年5月1日起由丙方履行.2010年5月1日之前應上交給吉坑居民小組的相關費用由乙方負責繳納,自2010年5月1日起,應交費用由丙方繳納。
2、甲,乙雙方一致同意,乙方在此地塊上的所有建筑物一并轉讓給丙方,合同期內如遇國家征用等,有關此地塊之上所有建筑物的賠償歸丙方,與甲,乙方無關。
3、原甲,乙雙方簽訂的《租地協議書》作為本協議附件。
4、租地面積為1000平方米。
5、租期為20年,由2010年7月1日至2029年6月30日止。
6、租地租金為2010年7月1日至2019年6月1日每月每平方米2.50元人民幣計,每月2500元。2019年7月1日至2029年6月1日每月每平方米3元人民幣計,每月3000元。
7、乙方應每月30日前向甲方上繳當月租金,超過半年不付,甲方有權將建筑及土地收回。
8、乙方的一切建筑必須符合國家的所有規定,甲方協助乙方辦理有關手續,費用由乙方負擔。
9、合同期內,國家的稅收和上級有關部門收取的各種費用由乙方負擔,如遇國家征用該段土地,乙方無條件服從,不動產補償歸乙方,土地補償歸甲方。
10、合同期滿不動產無償歸甲方所有,如乙方有意續租,在相同條件下優先租給乙方。
11、此協議一式三份,甲,乙,丙方各執一份,自簽訂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代表人:
乙方(蓋章):
代表人:
丙方:
簽訂日期:
通常情況下,合同的履行都是有一定期限的,要是合同到期的話,那么合同就會終止,然后歸于消滅。此時,為了避免日后出現什么合同糾紛,最好的辦法是雙方就合同到期終止的情況作出一份說明,這就是合同到期終止合同。
甲方____與乙方____原于___年___月___日簽訂的合字第 ____號________合同,現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使____方無法繼續履行合同,經雙方協商同意,該合同于___ 年___月____日予以終止,不再履行,且因合同所產生的一切責任和后果互不追究。
本協議由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協議書一式兩份,由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 方:(蓋章)
代表人:(蓋章) 代表人:(蓋章)
年 月 日
合同的解除,是指合同有效成立后,因一方或雙方的意思表示,使基于合同發生的債權債務關系歸于消滅的行為。合同的終止,是指合同的債權債務關系歸于消滅,合同關系客觀上不復存在。根據定義來看,二者極為相似,即都發生債權債務關系歸于消滅的效力。但是二者還是有區別的,其區別主要必須在:
合同的解除即能向過去發生效力,使合同關系溯及既往地消滅,發生恢復原狀的效力,也能向將來發生效力,即不發生溯及既往的效力。而合同的終止只是使合同關系消滅,向將來發生效力,不產生恢復原狀的效力。
合同解除通常被視為對違約的一種補救措施,是對違約方的制裁。因此,合同的解除一般僅適用于違約場合。合同的終止雖然也適用于一方違約的情形,但主要是適用于非違約的情形,如合同因履行、雙方協商一致、抵銷、混同等終止。由此可見,合同終止的。適用范圍要比合同解除的適用范圍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