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合同主體變更包括什么

導讀:
《保險法》第三十三條規定,保險標的的轉讓應當通知保險人,保險人同意繼續承保后,依法變更合同。在人身保險合同中,保險標的即被保險人的生命或身體,這是保險關系確立的基礎,是不能變更的。內容變更是指保險合同規定的各項事項的更改,主要是保費變更,內容的變更可以由法定事由以及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在日常生活中,當我們想要對保險合同主體變更時,必須按照法定程序進行,否則會導致該變更無效。那么保險合同主體變更包括什么。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保險法》第三十三條規定,保險標的的轉讓應當通知保險人,保險人同意繼續承保后,依法變更合同。在人身保險合同中,保險標的即被保險人的生命或身體,這是保險關系確立的基礎,是不能變更的。內容變更是指保險合同規定的各項事項的更改,主要是保費變更,內容的變更可以由法定事由以及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在日常生活中,當我們想要對保險合同主體變更時,必須按照法定程序進行,否則會導致該變更無效。關于保險合同主體變更包括什么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合同糾紛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保險合同主體變更
保險合同的主體變更包括投保人、受益人與被保險人。保險合同的主體包括保險當事人以及保險關系人。保險當事人是指訂立保險合同并享有和承擔保險合同所確定的權利義務的人,包括保險人和投保人。保險關系人是指在保險事故發生或者保險合同約定的條件滿足時,對保險人享有保險金給付請求權的人,包括被保險人和受益人。
二、保險合同主體變更的法律程序
保險合同的主體不同,變更所涉及的法律程序規定也不相同。
1、投保人變更的法律程序。投保人的變更,屬于合同的轉讓或者保險單的轉讓,如在轉移財產所有權或者經營管理權的同時將保險合同一并轉讓給新的財產受讓人。《保險法》第三十三條規定,保險標的的轉讓應當通知保險人,保險人同意繼續承保后,依法變更合同。
2、受益人變更的法律程序。受益人的變更,根據《保險法》第六十二條規定,被保險人或者投保人可以變更受益人并書面通知保險人。保險人收到變更受益人的書面通知后,應當在保險單上批注。投保人變更受益人時須經被保險人同意。
3、被保險人變更的法律程序。被保險人的變更,只能發生在財產保險合同中。在人身保險合同中,保險標的即被保險人的生命或身體,這是保險關系確立的基礎,是不能變更的。在財產保險合同中,保險標的變更實際上意味著投保人的變更,因為投保人對保險標的所具有的保險利益因保險標的的移轉而消滅了,但是保險利益仍然存在,為受讓人所有。
三、保險合同中的其他變更
保險合同除了保險合同主體變更,還有內容變更和客體變更。內容變更是指保險合同規定的各項事項的更改,主要是保費變更,內容的變更可以由法定事由以及雙方協商一致達成。而客體的變更是指保險利益的變更。保險合同的客體是保險利益,保險利益為投保人所有,其變更一定是投保人的變更所致。
在日常生活中,當我們想要對保險合同主體變更時,必須按照法定程序進行,否則會導致該變更無效。最復雜的主體變更莫過被保險人變更,注意區分在財產保險和人身保險中被保險人的改變。若不確定改變后法律后果,可以及時與保險方取得聯系,了解相關詳情,按照法定流程進行主體更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