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物業管理費用標準確定

導讀:
加強物業管理收費的管理,就是要正確處理收費標準與管理水平的關系。如售房單位和購房人交納住宅維修基金、物業管理費、建設施工單位提交保修費等重要項目,由房地產主管部門提出標準,經物價管理部門核定后執行。此時,物業管理公司應及時擬一份物業管理費標準審議會議的決議,一同印發給每位業主(用戶),并且從通過之日起按這一標準執行。因此,物業管理公司在設置收費項目、收費標準應兼顧上述兩方面的利益。那么深圳物業管理費用標準確定。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加強物業管理收費的管理,就是要正確處理收費標準與管理水平的關系。如售房單位和購房人交納住宅維修基金、物業管理費、建設施工單位提交保修費等重要項目,由房地產主管部門提出標準,經物價管理部門核定后執行。此時,物業管理公司應及時擬一份物業管理費標準審議會議的決議,一同印發給每位業主(用戶),并且從通過之日起按這一標準執行。因此,物業管理公司在設置收費項目、收費標準應兼顧上述兩方面的利益。關于深圳物業管理費用標準確定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房產糾紛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物業管理費的確定
根據物業管理中發生的費用,確定收費的項目,并明確其使用的范圍,是搞好收費管理的基礎。加強物業管理收費的管理,就是要正確處理收費標準與管理水平的關系。按照本章第三節的論述,收費標準應對不同服務項目,分別采用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和協議定價第三種不同的形式,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下,應對不同的物業管理水平制定不同的收費標準,實行公平競爭,按質論價,這樣,也可促使物業管理公司不斷提高物業管理水平。收費標準的確定,可采取以下幾種途徑:
1.政府部門審定
物業管理中的重要收費項目和標準,由房地產主管部門會同物價管理部門審定,通過頒發法規或文件予以公布實施。如售房單位和購房人交納住宅維修基金、物業管理費、建設施工單位提交保修費等重要項目,由房地產主管部門提出標準,經物價管理部門核定后執行。
2.會同業主商定
物業管理是由業主委托的契約行為,因而有的收費標準不必由政府部門包攬,而可由物業管理公司將預算提交業主管理委員會討論、審核,經表決通過之后,就是一個合理的收費標準。此時,物業管理公司應及時擬一份物業管理費標準審議會議的決議,一同印發給每位業主(用戶),并且從通過之日起按這一標準執行。
物業管理公司在每次新的費用標準通過之后,只要將每一費用項目的標準一次性向業主公布,在以后每月發放收費通知單時,只需通知費用總額就行了。這樣,不僅可以減少勞動耗費,也可節省紙張等材料費用。
3.委托雙方議定
對于專項和特約服務的收費,諸如維修家電、接送孩子、代送牛奶,清掃保潔等項目,可由委托人與物業管理公司雙方議定,根據提供服務的要求,按不同的管理水平,確定不同的收費標準,由用戶與物業管理公司單位自行商定。
二、物業管理費的收繳和追討
收費通知單每月要及時送達業主(或用戶)的手中,并由業主(或用戶)簽收。為了節省人力,可由水電工在每月抄表時,發送上月的繳款單,每月費用通知單示例見表3-4-18。
當發生費用拖欠情況時,應采取措施加以追討,主要的方法是:
1.一般性追討
當上月費用被拖欠時,物業管理公司在第二月向業主(或用戶)發催款通知單。此單將上月費用連同滯納金以及本月費用一起通知業主(或用戶),并經常以電話催繳。電話中要注意文明禮貌,如果第二個月仍被拖欠,物業管理公司將在第三個月第二次發催款通知單,將此前兩個月的費用、滯納金和當月費用一并通知,并限期三天內繳清,三天過后物業管理公司將根據管理公約停止對其服務(停止水電供應等)。如果業主(或用戶)經收費員上門催繳仍然拒付,物業管理公司可根據管理制度以及相應的法律程序處理。在香港,遇到這種情況時,管理商將立即通知房產交易部門,停止該房產的交易;然后聯同有關清繳部門拍賣該房產,拍賣所得扣除管理等諸項費用和滯納金以及支付訴訟的拍賣手續費所剩部分,歸還原業主。物業管理公司可將這些條款寫進管理公約中,依照法律程序去執行。
2.區別性追討
物業管理公司對拖欠費用的業主(或用戶)要區分不同的情況,采取不同措施。對于費用大戶,要親自登門(有時物業管理公司的總經理也要親自去),進行解釋和勸導,爭取其理解和支持;對于一些“釘子戶”,則要嚴格按照法律執行;對于一些確實有困難的“難點戶”,可以考慮適當予以優惠。
三、高層樓宇的收費
從事高層樓宇管理的物業管理公司是以管理為主的獨立核算、自負盈虧的企業,它一方面要盡量減輕業主或用戶的經濟負擔,做到服務好,收費少,另一方面要努力開拓多種經營,廣開財源,增加收益,以達到自我完善,自我運行,自我發展的良性循環。因此,物業管理公司在設置收費項目、收費標準應兼顧上述兩方面的利益。我公司現行的收費項目按照會計核算的不同大致分為下列三類。
(一)屬于營業收入的收費項目
1.物業管理費
物業管理費是物業管理者為了實現其職能,根據有關法律規定的權限,憑借對物業管理的全部活動所需成本的科學測算,編制出費用標準,由業主或客戶定期向物業管理公司交納的費用。它是物業管理公司營業收入的主要來源。
高層樓宇的物業管理費一般是以建筑面積為單位按月向業主或客戶收取的。在確定由業主交納還是由客戶交納問題上,我們是這樣掌握的,凡是業主自用的房產,物業管理費向業主收取;凡是業主委托物業管理公司代出租的房產,物業管理費向客戶收取。物業管理費的收取是由與業主或客戶簽訂的管理合同來保證的。管理合同一般一年簽訂一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