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人交通事故扣車期限是多久?

導讀:
無異議后5天內通知當事人拿車??垩簷C動車駕駛證等與事故有關的物品、證件,并按照規定出具扣押法律文書。對扣押的機動車駕駛證等物品、證件,作為證據使用的,應當隨案移送,并制作隨案移送清單一式兩份,一份留存,一份交人民檢察院。待人民法院作出生效判決后,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依法作出處理。經過調查,不屬于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管轄的,應當將案件移送有關部門并書面通知當事人,或者告知當事人處理途徑。發現當事人有其他違法犯罪嫌疑的,應當及時移送有關部門,移送不影響事故的調查和處理。
一、傷人交通事故扣車期限是多久?
交警扣車的時間,最多通常為30天左右,案情重大、復雜的最長不超過60天。
交警現場調查結束后3天內就要委托鑒定機構鑒定,20天內完成鑒定(經上級部門批準最長可60天),然后交警要2天內將結果通知當事人。
當事人有3天時間決定是否重新鑒定。無異議后5天內通知當事人拿車。所以扣車期限一般不超過3 20 2 3 5=33天。
依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
第五十一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與鑒定機構確定檢驗、鑒定完成的期限,確定的期限不得超過三十日。超過三十日的,應當報經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批準,但最長不得超過六十日。
二、交通事故扣留駕照等相關規定是什么?
扣押機動車駕駛證等與事故有關的物品、證件,并按照規定出具扣押法律文書??垩旱奈锲窇斖咨票9?。
對扣押的機動車駕駛證等物品、證件,作為證據使用的,應當隨案移送,并制作隨案移送清單一式兩份,一份留存,一份交人民檢察院。對于實物不宜移送的,應當將其清單、照片或者其他證明文件隨案移送。待人民法院作出生效判決后,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依法作出處理。
經過調查,不屬于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管轄的,應當將案件移送有關部門并書面通知當事人,或者告知當事人處理途徑。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在調查過程中,發現當事人涉嫌交通肇事、危險駕駛犯罪的,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立案偵查。發現當事人有其他違法犯罪嫌疑的,應當及時移送有關部門,移送不影響事故的調查和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