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小區里的商業廣告收入應該歸屬于誰?

導讀:
住宅小區內的公用區域屬于全體業主共有,所以將小區內公共區域改變作為商業用途使用應該提交業主大會討論通過,投入公用區域的商業廣告收入理應歸全體業主共有。那么住宅小區里的商業廣告收入應該歸屬于誰?。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住宅小區內的公用區域屬于全體業主共有,所以將小區內公共區域改變作為商業用途使用應該提交業主大會討論通過,投入公用區域的商業廣告收入理應歸全體業主共有。關于住宅小區里的商業廣告收入應該歸屬于誰?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房產糾紛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小區商業廣告收入的歸屬
按照我國《物業管理條例》第五十五條規定:利用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經營的,應當在征得相關業主、業主大會、物業服務企業的同意后,按照規定辦理有關手續。所得收益應當主要用于補充專項維修資金,也可以按照業主大會的決定使用。
住宅小區內的公用區域屬于全體業主共有,所以將小區內公共區域改變作為商業用途使用應該提交業主大會討論通過,投入公用區域的商業廣告收入理應歸全體業主共有。這筆收入應該按照規定用于補充物業費的不足、劃歸為房屋維修基金和房屋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當然,物業公司也可以從中收取一些物業管理費。
二、小區商業廣告收入存在的問題
即便如此,業主們也有權知情廣告收入的具體支出明細,要求物業服務公司定期公布商業廣告的公共收益部分資金的使用情況及剩余款項。如果物業服務公司拒絕公布,則可以提交業主大會請求更換物業服務公司。但實際上,由于小區的業主委員會缺乏、相關監管部門執法力度不夠及法律空白等原因,往往讓廣告收入成為一筆隱性資金,悄悄流入物業服務公司的荷包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