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兩年拒絕同房 丈夫控訴騙婚

導讀:
結婚兩年多,妻子卻以各種借口拒絕與丈夫同房,并兩次以沒有感情為由訴至法院要求離婚。為了讓娟子的父母滿意,大軍向娟子家送了兩次彩禮。原本以為娶妻之后,正常的夫妻生活可以得以保證,但結婚后三天,娟子卻以外婆說三天不能同房是風俗,拒絕與大軍同房,大軍一怒之下去了外地打工。后娟子應大軍之求來到打工地,但以大軍態度不好為由仍拒絕同房。在大軍身體恢復以后,娟子再無借口,只好承認對大軍沒有感情,并訴請離婚。娟子第二次訴求離婚,大軍在庭上斥責娟子騙婚,娟子雖予以否認但堅決要求離婚,最終在法官的調解下,雙方結束了有名無實的婚姻。那么結婚兩年拒絕同房。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結婚兩年多,妻子卻以各種借口拒絕與丈夫同房,并兩次以沒有感情為由訴至法院要求離婚。為了讓娟子的父母滿意,大軍向娟子家送了兩次彩禮。原本以為娶妻之后,正常的夫妻生活可以得以保證,但結婚后三天,娟子卻以外婆說三天不能同房是風俗,拒絕與大軍同房,大軍一怒之下去了外地打工。后娟子應大軍之求來到打工地,但以大軍態度不好為由仍拒絕同房。在大軍身體恢復以后,娟子再無借口,只好承認對大軍沒有感情,并訴請離婚。娟子第二次訴求離婚,大軍在庭上斥責娟子騙婚,娟子雖予以否認但堅決要求離婚,最終在法官的調解下,雙方結束了有名無實的婚姻。關于結婚兩年拒絕同房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房產糾紛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結婚兩年多,妻子卻以各種借口拒絕與丈夫同房,并兩次以沒有感情為由訴至法院要求離婚。6月27日,在江蘇省啟東法院調解下,妻子娟子與丈夫大軍離婚,結束了兩年多的名義夫妻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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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房產糾紛的處理
2005年10月,大軍與娟子經過了不到一年時間的戀愛走進了婚姻的殿堂。為了讓娟子的父母滿意,大軍向娟子家送了兩次彩禮。當時娟子家正遇拆遷,為了多爭取到補償款,大軍應娟子父母要求將戶口遷到了娟子家。原本以為娶妻之后,正常的夫妻生活可以得以保證,但結婚后三天,娟子卻以外婆說三天不能同房是風俗,拒絕與大軍同房,大軍一怒之下去了外地打工。
后娟子應大軍之求來到打工地,但以大軍態度不好為由仍拒絕同房。后又以大軍身體不好為由繼續拒絕。在大軍身體恢復以后,娟子再無借口,只好承認對大軍沒有感情,并訴請離婚。在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關系并無實質改善。娟子第二次訴求離婚,大軍在庭上斥責娟子騙婚,娟子雖予以否認但堅決要求離婚,最終在法官的調解下,雙方結束了有名無實的婚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