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程序違法強拆怎么辦?

導讀:
強制征地拆遷造成嚴重后果的,要嚴肅追究有關黨政領導的責任。實施強制拆遷時,被執行人應當到場,當然,如果其拒不到場,也不影響執行機關的執行。(二)、民事責任開發商、拆遷人未經正當法律程序拆除被拆遷人的房屋,侵害了被拆遷人的民事權利,拆遷人應承擔民事侵權責任。那么無程序違法強拆怎么辦?。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未經法定程序通知,違法強拆建筑,當時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供訴訟,給當時人造成損失的嗎,強拆方需要進行相應的賠償。當時人在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前,應當搜集強拆的證據,如錄音、視頻等,進行強拆的,是嚴重的社會事件,對社會的安全和穩定構成一定的威脅,也給政府形象造成負面影響。
強制征地拆遷造成嚴重后果的,要嚴肅追究有關黨政領導的責任。對采取停水、停電、阻斷交通等野蠻手段逼迫搬遷,以及采取“株連式拆遷”和“突擊拆遷”等方式違法強制拆遷的,要嚴格追究有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的責任。
1、政府作出責成決定后,房屋拆遷管理部門應當提前15日通知被拆遷人,并認真做好宣傳解釋工作,盡量動員被拆遷人自行搬遷。
2、拆遷人在公告指定的期限內仍未自動搬遷的,執行人員才能正式實施強制搬遷。
3、制拆遷時,應當組織街道辦事處(居委會)、被拆遷單位負責人到現場作為強制拆遷證明人,并由公證部門對被拆遷房屋及其房屋內物品進行證據保全。實施強制拆遷時,被執行人應當到場,當然,如果其拒不到場,也不影響執行機關的執行。
4、拆遷房屋證據保全時,公證機關應通知被拆遷人到場。如其拒不到場,公證員應在筆錄中記明。公證員應當組織對所有物品逐一核對、清點、登記,分類造冊。并記錄上述活動的時間、地點,交兩名有完全行為能力的在場人員核對后,由公證員和在場人員在記錄上簽名。被拆遷人拒絕簽名的,公證員應在記錄中記明。
5、品清點登記后,應運至指定處所,交給被執行人接收。不能立即交于被拆遷人的,拆遷人應將物品存放在合適的倉庫中,同時,拆遷人應制作通知書,通知當事人在一定期限內領取物品。逾期不領的,拆遷人應辦理提存。
6、制執行騰出的房屋,由裁決機關接收。
(一)、刑事責任
1、私闖民宅。根據《刑法》第245條還規定:非法搜查他人身體、住宅,或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2、采用侮辱、誹謗的手段對被拆遷人的進行人身攻擊的,根據《刑法》第246條的規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二)、民事責任
開發商、拆遷人未經正當法律程序拆除被拆遷人的房屋,侵害了被拆遷人的民事權利,拆遷人應承擔民事侵權責任。
(三)、行政責任
拆遷人非法拆遷的,根據《城市房屋拆遷行政裁決工作規程》的規定,由所在市、縣房屋拆遷管理部門責令拆遷人停止拆遷,并依法予以行政處罰。




